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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美国话题 / 这里的TN/H1同学在美,加都买了住房的也不少吧?如果要卖时增值部分是否要给另一国交Tax?
-victroy(vc);
2015-4-15
(#938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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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不需要缴税吧
-zynrl(Nike);
2015-4-15
(#9384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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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税务居民,有房在加拿大,从非税务居民哪一天之后的涨幅,加国要交增值税,美国不知道
2. 税务居民,有房在加拿大,无房在美国,这唯一的1套房的增值应该是免税的.
美国我目前待的地方,房子没有住够7年就卖,增值的部分是要交税的,别的州不淸楚
-tianshang(Tianshang);
2015-4-15
(#9385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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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在加拿大有两套(现都出租),在美国有一套,如果把在大多地区的一套卖掉,如果净增值五十万,我会给加拿大交Tax的,但问题是否还要给美国交做为Tax Resident?这部分财富其实和美国没一点关系
-victroy(vc);
2015-4-19
(#939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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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复杂,我的理解净值$50万,如果从买到的哪一天就出租,到美国之前沒有卖掉,现在人在美国,两国都得交,有点像股票,加国按25万元交税,美国你得问会计. 如果其中有自住的年限,扣除自住的净值. 有没有一种可能,两套房都不卖,退休回加国时再卖,这样就不存在美国的税了.
-tianshang(Tianshang);
2015-4-20
(#939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