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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家园 / 生活杂事 / 国内父母联名的房子,现父亲过逝,国内父母联名的房子,现父亲过逝,房产局说父亲的部分要由孩子继承,不能直接转到母亲名下,要求在国外的要去领事馆办理。忘么这么麻烦呢?有谁办过能说说吗?
-appplepie(胖胖);
2021-12-9
{148}
(#1417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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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一定现在转吧。
-retirecat(总有刁民想害朕);
2021-12-9
(#1417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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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都放弃继承,就可以转到母亲名下的。
-newvest1(新依);
2021-12-9
(#14173677@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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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过两年, 估计就不用办手续了. 法律规定, 遗产诉讼必须在两年以内进行, 所以, 只要你两年不上诉, 房子就可以无争议的过户了. 个人看法, 仅供参考.
-killer(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2021-12-9
(#14173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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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上不通。按你这说法,两年后也可以无争议过户给楼主。不过拖确实最省事
-abcdefghi(9alphabetic);
2021-12-9
(#14173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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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没写儿女的名字
-killer(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2021-12-9
(#14173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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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你母亲继承吗?你们儿女可以放弃继承权,母亲就可以继承了,但是还要证明你父亲的父母已经不健在了,因为他们也有继承权。
-moles(鼹鼠);
2021-12-9
(#1417386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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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放弃继承权,由母亲继承。国内好像要做手续才能转到母亲名下。孩子在国外要通过领事馆办理,是不是这样呢?那象这种情况不是好多,领事馆整天就处理这事都做不完?
-appplepie(胖胖);
2021-12-10
(#14175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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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入了籍,领事馆也不管,做三级公证吧。
-andersonwang(流浪者);
2021-12-10
(#1417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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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说啥?三级公证最后一级不就是领事馆?
-payasyougo(allyoucaneat);
2021-12-11
(#1417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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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还是中国籍,整个程序都在领事馆办;如果你已入加籍,领事馆是不单独为你办理,要三级公证,而三级公证时,领事馆只证明省律师协会的签章是有效的,不会证明其它任何东西。
-andersonwang(流浪者);
2021-12-11
(#14178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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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机构代理这种业务。
-newrover(漫游);
2021-12-11
(#14177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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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本来就是做这些事的,白拿纳税人的钱吗?再说公证认证都不是免费的。
-dongji(冬季阳光);
2021-12-11
(#14177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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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砖混,最好等拆迁改名,那时啥文件都不要,
-googlebot(bot);
2021-12-10
(#1417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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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过,不算太麻烦。主要是你要签一个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房子就可以过户到你母亲名下了。有代办的律师事务所。
-newrover(漫游);
2021-12-11
(#1417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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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我家根本没我的事,我父亲去世后,我弟在国内和我妈就办理了过户,当然是先微信告诉我房子要转给我弟,我没意见,看起来挺好办的
-w4b(w4b);
2021-12-11
(#14178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