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首先,美国国务院网站说,TN holder 一旦失去工作,那么失业当天或之前你就必须马上离开美国,因为你的TN身份已经失效了。否则你就是非法滞留,会留下不好的记录,为你以后再申请TN造成麻烦。
如果你的老板给你两个星期的解雇通知,这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两个星期对于你处理公寓解除合同,解除水电气合同等等事情,是足够的。所以,你没有合理的理由在失去工作那一天后,再继续以TN身份滞留美国。
如果你老板没有提前通知你,而是在通知的当天要求你马上离开 (很多IT同学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上一个工作也是这种情况),这一天你的TN身份就失去了,从理论上讲,你应该当天离开美国,否则就是非法滞留。对于这种情况,你在美国国务院的网站上找不到处理方法,这是一个问题吧。
对于第二种情况,CBP官员非常理解,所以也就有了可以滞留十天的说法,就是说,你在失去工作后十天内离开美国是合理的,不会被认为是非法滞留。但是你超过十天了,就是非法滞留,除非你遇到了不可控制的事情,比如天灾人祸等。
我上一次失去工作后,由于各种原因,滞留了十五天,所以被警告;这一次媳妇结束合同工作后,在十天之内离开美国也被也被警告。尽管这两次我陈述了合理的理由,以及我从其它CBP官员得到的信息,但是被认定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仍然滞留在美国太长的时间了。
总之,TN holder 应该保护好自己,不可为了一时半会的小利益而留下不好的案底。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如果你的老板给你两个星期的解雇通知,这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两个星期对于你处理公寓解除合同,解除水电气合同等等事情,是足够的。所以,你没有合理的理由在失去工作那一天后,再继续以TN身份滞留美国。
如果你老板没有提前通知你,而是在通知的当天要求你马上离开 (很多IT同学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上一个工作也是这种情况),这一天你的TN身份就失去了,从理论上讲,你应该当天离开美国,否则就是非法滞留。对于这种情况,你在美国国务院的网站上找不到处理方法,这是一个问题吧。
对于第二种情况,CBP官员非常理解,所以也就有了可以滞留十天的说法,就是说,你在失去工作后十天内离开美国是合理的,不会被认为是非法滞留。但是你超过十天了,就是非法滞留,除非你遇到了不可控制的事情,比如天灾人祸等。
我上一次失去工作后,由于各种原因,滞留了十五天,所以被警告;这一次媳妇结束合同工作后,在十天之内离开美国也被也被警告。尽管这两次我陈述了合理的理由,以及我从其它CBP官员得到的信息,但是被认定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仍然滞留在美国太长的时间了。
总之,TN holder 应该保护好自己,不可为了一时半会的小利益而留下不好的案底。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