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美国收入为X,妻子加拿大收入为Y,丈夫选择在美国报税用 Married Filing Jointly,妻子不在美国报税,但是收入要显示在丈夫的报税表上:
1。如果"Y"需要在美国申报, 需要知道Y在加拿大交了多少税吗?因为在加拿大交多少税需要妻子报税后才能知道,可是报加拿大的税是需要等美国的配偶报了美国税后才行,怎样操作?还是只填收入即可?收入包括EI 和 UCCB 吗?
2。另外公式中的Tax Rate 2, 怎样得到的呢?Tax = (X + Y - family deduction) * TaxRate1 - Y * TaxRate2
多谢
1。如果"Y"需要在美国申报, 需要知道Y在加拿大交了多少税吗?因为在加拿大交多少税需要妻子报税后才能知道,可是报加拿大的税是需要等美国的配偶报了美国税后才行,怎样操作?还是只填收入即可?收入包括EI 和 UCCB 吗?
2。另外公式中的Tax Rate 2, 怎样得到的呢?Tax = (X + Y - family deduction) * TaxRate1 - Y * TaxRate2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