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你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你说你要移民美国。你头天把你的大名报上,移民局第二天就把绿卡特快专递给你邮寄到家里。这时候,它美国移民局怎么不说你有移民倾向了呢?还有一个证据就是,美国设立移民局干啥?每年那么多人移民,哪个没有移民倾向啊?总之,你申请移民可以,使用加拿大护照也行,关键看在啥类签证之下,比如H1B可以,TN不可以(说TN不可以,也是由于美国尊重加拿大和遵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哪怕是在同一本加拿大护照之下。边境官当然知道你想干啥,但是你和他都心照不宣。如果你移民由于某种原因失败,那么没问题,你退回到“只做临时工的签证类别”去好了,那就是TN。如果你将来又想移民了,没问题,只要有公司接纳你(愿意资助你H1B,因为移民局是为公司,也就是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的),你就可以再办移民。只要你永远别在TN签证下,玩啥移民的勾当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