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去年10月份来加拿大探亲,11月收到移民局的信函,让爸妈进行移民体检,体检报告和护照分别在12月中寄往加拿大驻北京(体检报告一定要寄往北京)和香港领事馆等待移民签证(移民申请被递交到香港)。不幸的是,1月中,我们又收到香港领事馆的信函,我们被告知,领事馆需要我妈妈要做进一步的身体检查之后才可以做出最后的移民签证决定。我们还在等我妈妈的进一步检查结果(诊所还没有把最新的检查结果寄往北京)。最近我爸爸嚷嚷着要回国,鉴于我爸爸是主申请人,现在要求领事馆把护照寄回多伦多,我估计领事馆肯定不会先给我爸爸签发移民签证(最新的信函没有提及我爸爸的体检报告有问题)。这样的话,如果我妈妈的进一步体检显示没有问题,她也没有办法拿到移民签证,因为我爸爸的护照没有在香港领事馆,签证处没有办法签发。请问一下有类似经验的朋友们,你们都是怎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