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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不公啊,咳咳咳~~~多情男遇上2个痴情女 一夫同日娶两妻却难定罪--新浪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8岁的陈世君于今年5月16日发出请帖,同时跟26岁的海南姑娘叶海秀、22岁的湖南姑娘戴小美举办婚礼。此荒唐事一出,社会为之大哗。然而,时至今日,面对这一建国以来首例一夫同日娶两妻的行为,东兴市党政、司法机关却难以给他们定罪。

  此行为给法律带来新的疑难点:我国法律对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况的认定。而陈、叶、戴三人是同日同时举办婚礼,若说重婚,谁是“原配”?谁是“重”者?另外,重婚罪属自
诉案,叶、戴两女都没有告陈重婚,重婚罪又从何谈起?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我国现行法律到底能不能管上他们?

  多情男遇上了两个痴情女

  1993年,20岁的陈世君离开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赴深圳打工。由于陈世君年轻机灵,还具有初中文化,很快便在宝安区一港商投资的玩具厂当上了一名工人。

  在这家玩具厂里,陈世君认识了隔壁胶花厂的年轻女工叶海秀。叶海秀的家在海南省某华侨农场,父母都是归国华侨。她比陈世君小两岁半,也是刚到深圳打工。不久,陈世君跟叶海秀开始单独约会。

  接触多了,叶海秀对陈世君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他很会说话,很能讨女孩子的欢心。有一次,叶海秀感冒了,陈世君竟紧张得不得了,赶紧请了假,带她去打针、拿药,又是帮她打饭、洗衣,直到叶海秀痊愈,他才舒了一口气。叶海秀由此认定陈世君是一个值得托付感情的人。

  而陈世君也觉得,叶海秀这女孩子脾气特好,没有不少女孩所共有的娇气,对自己很痴情,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相伴,实在是一件不错的事。他任由自己跟叶海秀的恋情急骤升温。

  1994年元旦刚过,陈世君向叶海秀提出在厂里住集体宿舍很不方便,想跟她在厂外租房同居。叶同意了。两人便在厂外每月花300元租了两间房,自己开伙,像夫妻一样住在了一起。

  1994年夏,叶海秀转进了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上班。只要一有空暇,陈世君跟叶海秀就粘在了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平时上、下班,陈世君总要按时接送叶海秀。

  1998年初,因叶海秀在福建的外公去世,叶的母亲叫叶回海南,跟她一道去福建奔丧。之后,叶海秀在海南呆了近半年。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期间,一个叫戴小美的湖南妹已跟陈世君打得火热了。

  这戴小美比陈世君小6岁,高中文化,长得十分漂亮。她也在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当工人(陈世君是她的组长)。平时陈世君很照顾她。自叶海秀离去后,陈世君也迫切需要一个女孩子来填补他感情上的空虚。他们闪电般地好上了。不久,戴小美就为陈世君打了一次胎。

  1998年5月,叶海秀回到深圳,在她跟陈世君租住的房里发现了一张戴小美的照片。叶问陈是怎么回事,陈说是朋友。叶说:“既是一般朋友,为什么要送相片?”陈回答说:“朋友间送送照片也没有关系。”后叶的一位老乡把陈跟戴的关系说给叶听,叶十分气愤,又去质问陈。陈不承认,还向叶作出只爱她一个人的保证。此后,叶海秀转到了原先那家胶花厂上班,大多数时间里仍跟陈同居在一起。陈照旧对她关怀备至。其间陈还把叶带回过广西老家见过自己的父母、亲人。

  1999年除夕前的一天,陈世君劝叶海秀回海南过年。送叶上车时,陈世君信誓旦旦对叶海秀说:“你先回海南家中呆上几个月,到2000年的四五月份,我就去海南接你回广西贵明村完婚。”痴情的叶海秀带着陈世君的承诺回到了海南。

  光天化日下举办了婚礼

  送走叶海秀后,早已声称非陈世君不嫁的戴小美又填补上了叶的位置。戴小美的一些同事劝戴:陈世君跟叶海秀都已有七年的关系,而且叶海秀已为陈世君打过5次胎,他们差不多要结婚了,你还插进去干什么?!戴说:谁愿意跟陈世君就跟罗。戴小美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巴望着叶海秀永远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

  而陈世君,也着实想跟戴小美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陈世君终于下了决心,跟戴小美双双离开玩具厂,回到了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

  此时,叶海秀正眼巴巴地在海南等着陈世君来接她。五月过去了,六月过去了,一直不见情郎陈世君出现。叶海秀急了,连忙收拾好衣物,只身寻到了广西东兴。

  2000年7月1日,叶海秀在东兴汽车站打电话到陈世君家,叫陈来汽车站接她。听到叶海秀的声音,陈世君大吃一惊,他不敢想象把叶海秀接回来遇上戴小美的场景,连忙推说有事,不能前去接她。

  叶海秀便独自到贵明村,先来到陈世君的大哥家里(陈的大哥的房屋在贵明村另一边)。陈世君的大哥见了她,也是吃惊不小,好几次对她欲言又止。叶海秀在陈的大哥处洗了澡,睡了一个午觉后,陈世君才过来把叶海秀接到自己的家里。此时,戴小美不在家,她去江平镇上玩去了。

  半小时后,戴小美回来了。两个女人一见面,都惊呆了。叶海秀马上就跟陈世君吵起来,哭着要陈世君给个说法。戴小美则冷冷地看着叶海秀,好像不认识似的。闹剧一直持续到黄昏,陈世君才明确表态说:“你们两个人我都喜欢,要我赶走任何一个都是不可能的。这样吧,你们两个都住下来,今后谁住得下就住,住不下也不勉强。”

  叶海秀不满意这个结果,要陈世君赔偿这几年的损失。陈世君一句话又堵死了她:“你让我赔,那我又让谁赔?”见陈世君不肯赔偿,想想自己已经跟了陈七年多了,如果就此放弃岂不什么都落空了?而自己还是爱着陈的。想来想去,叶海秀只好决定留下来。戴小美则指望着将来靠自己的魅力“收”住陈世君,到时叶海秀自然会呆不下去,怅然离去。她对陈世君的荒唐建议也没有表示异议。

  入夜了,叶海秀和戴小美的住宿问题又让陈世君犯了难。原来,陈世君所住的房屋是他的父母刚为他及他二哥建起不久的一层小洋房。小洋房共有三室一厅,陈的二哥及二嫂住一室,陈的母亲住一室,陈世君跟戴小美住一室。如今叶海秀来了,总不可能让她住厅里吧?最终,陈世君一咬牙,决定让叶海秀和戴小美同睡一张床。叶海秀和戴小美尽管一千个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当晚,两女各据床的一隅,百味袭心地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从此,陈世君跟两女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世君带回两个老婆”这一奇闻迅速在有2000多人的贵明村传开。不久,叶海秀和戴小美先后怀孕了。

  叶海秀和戴小美的肚子渐渐大起来,陈世君寻思着结婚办喜事。然而,新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到底跟谁结婚呢?陈世君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平日里,他曾无数次地试探过两女,两女均坚决表示自己不会离开,要退出的只能是另一个“狐狸精”。见两女如此深爱自己,陈世君大为感动,决心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以不负两女之厚爱。

  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苦思瞑想,终于,陈世君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去民政部门作结婚登记,只按当地风俗同时跟两女成亲。如此一来,既不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又不会被扯到“违法”上去──因新的婚姻法上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而自己又跟两女结了婚,“对得起”她们每一个人,也遂了自己心愿。于是,陈世君便积极着手准备起来。

  2001年5月中旬,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三人联名向亲朋好友发出了结婚请帖。5月16日,三人在贵明村大摆喜宴,举办了热闹的婚礼。惊世骇俗的一夫两妻在光天化日之下横空出世了。

  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

  然而,一夫两妻的家注定是不会和谐安宁的。

  自叶海秀跟戴小美“同睡一张床”开始,她两人就未正眼看过一眼对方。她们各人用各人的牙膏、沐浴露、洗发精、桶等,各自的衣服也是各自洗。除了吵架之外,她们从不跟对方说话。

  平常引发她们矛盾的诱因很多,诸如睡觉时有一方在床上弄出了声响、陈世君陪谁的时间多一点、陈世君给谁买的衣服好一点,甚至仅仅是因为看对方不顺眼,都有可能让她们吵骂起来。

  在性生活方面,平日陈世君总是趁一女不在家时,匆匆跟另一女过,惟恐她们两人碰上,引燃“战火”。如此这般生活、周旋在两女之间,陈世君备感苦累。

  婚后半个月,戴小美生下了一个男孩。戴顿时有了功臣之感,觉得自己在陈家的地位陡然上升了不少,处处便想压着叶海秀一头。叶海秀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祈祷老天也让自己生下一个男孩。到7月底,叶海秀终于也生下了一个男孩,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她在陈家的地位得到巩固了,又可跟戴小美平起平坐了。

  对于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一夫两妻的事,陈世君的父母持听之任之态度。叶海秀在海南的父母知道一夫两妻的事,曾打电话给陈世君表示反对,但不知道叶海秀已生了小孩。戴小美在湖南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跟陈世君结成夫妻,而且还有了小孩,但不知道他们竟是一夫两妻。戴小美没敢告诉他们。

  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按当地风俗公然举办婚礼后,一夫娶两妻这一惊世新闻在整个东兴市传开了,社会为之哗然。东兴市妇联及当地政府部门赶忙前去调查了解情况。

  2001年6月初,东兴市妇联将掌握的情况材料及陈、叶、戴三人的联名结婚请贴送交东兴市公安机关。之后,此情况被反馈到了法院。然而,当这些司法机关面对新中国前所未有的这一一夫两妻行为时,却感到束手无策。

  原来,界定此行为有两个疑难点──其一,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属事实婚姻,换言之,是属道德问题还是属法律问题?其二,此行为能不能以重婚罪论处?能不能解除他们的婚姻?若要解除,拿哪条法律来作依据?

  一夫两妻的荒唐闹剧也惊动了东兴市委、市政府,并引起了高度重视。东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集公、检、法、司、妇联、民政、计生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商讨如何给一夫两妻的行为定性,如何进行处理。然而,时至今日,仍然难下结论。

  一部分人认为,由于陈、叶、戴三人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而他们的婚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属道德问题。

  一部分人则认为,由于他们联名发出了结婚请帖,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尽管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也可定性为事实婚姻,他们已触犯法律,属法律问题;只是,虽然新《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有了承认,但那是有条件的,对一夫两妻如何论处还有待定论。

  关于陈、叶、戴三人是否重婚,一些人认为他们犯了重婚罪,其婚姻应该被解除,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

  另外一些人则反驳,我国法律对于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况的认定:其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又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的为重婚;其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双方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重婚。而陈、叶、戴三人是同日同时举办婚礼,若说他们重婚,那么重在哪里?叶跟戴,谁是“原配”?谁是“重”者呢?另外,重婚罪属自诉案,叶、戴两女都没有告陈重婚,那么,这重婚罪又从何谈起呢?

  对这一一夫两妻的闹剧,社会上的许多群众也是持反对态度之下又不得不大摇其头:看来,法律还真难管上他们!

  最近,有法律界人士提议,鉴于东兴市贵明村一夫两妻的特殊性,地方法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就是法律依据。张文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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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8岁的陈世君于今年5月16日发出请帖,同时跟26岁的海南姑娘叶海秀、22岁的湖南姑娘戴小美举办婚礼。此荒唐事一出,社会为之大哗。然而,时至今日,面对这一建国以来首例一夫同日娶两妻的行为,东兴市党政、司法机关却难以给他们定罪。

      此行为给法律带来新的疑难点:我国法律对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况的认定。而陈、叶、戴三人是同日同时举办婚礼,若说重婚,谁是“原配”?谁是“重”者?另外,重婚罪属自
    诉案,叶、戴两女都没有告陈重婚,重婚罪又从何谈起?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我国现行法律到底能不能管上他们?

      多情男遇上了两个痴情女

      1993年,20岁的陈世君离开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赴深圳打工。由于陈世君年轻机灵,还具有初中文化,很快便在宝安区一港商投资的玩具厂当上了一名工人。

      在这家玩具厂里,陈世君认识了隔壁胶花厂的年轻女工叶海秀。叶海秀的家在海南省某华侨农场,父母都是归国华侨。她比陈世君小两岁半,也是刚到深圳打工。不久,陈世君跟叶海秀开始单独约会。

      接触多了,叶海秀对陈世君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他很会说话,很能讨女孩子的欢心。有一次,叶海秀感冒了,陈世君竟紧张得不得了,赶紧请了假,带她去打针、拿药,又是帮她打饭、洗衣,直到叶海秀痊愈,他才舒了一口气。叶海秀由此认定陈世君是一个值得托付感情的人。

      而陈世君也觉得,叶海秀这女孩子脾气特好,没有不少女孩所共有的娇气,对自己很痴情,紧张繁忙的工作之外,有这样一个女孩子相伴,实在是一件不错的事。他任由自己跟叶海秀的恋情急骤升温。

      1994年元旦刚过,陈世君向叶海秀提出在厂里住集体宿舍很不方便,想跟她在厂外租房同居。叶同意了。两人便在厂外每月花300元租了两间房,自己开伙,像夫妻一样住在了一起。

      1994年夏,叶海秀转进了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上班。只要一有空暇,陈世君跟叶海秀就粘在了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平时上、下班,陈世君总要按时接送叶海秀。

      1998年初,因叶海秀在福建的外公去世,叶的母亲叫叶回海南,跟她一道去福建奔丧。之后,叶海秀在海南呆了近半年。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这期间,一个叫戴小美的湖南妹已跟陈世君打得火热了。

      这戴小美比陈世君小6岁,高中文化,长得十分漂亮。她也在陈世君所在的玩具厂当工人(陈世君是她的组长)。平时陈世君很照顾她。自叶海秀离去后,陈世君也迫切需要一个女孩子来填补他感情上的空虚。他们闪电般地好上了。不久,戴小美就为陈世君打了一次胎。

      1998年5月,叶海秀回到深圳,在她跟陈世君租住的房里发现了一张戴小美的照片。叶问陈是怎么回事,陈说是朋友。叶说:“既是一般朋友,为什么要送相片?”陈回答说:“朋友间送送照片也没有关系。”后叶的一位老乡把陈跟戴的关系说给叶听,叶十分气愤,又去质问陈。陈不承认,还向叶作出只爱她一个人的保证。此后,叶海秀转到了原先那家胶花厂上班,大多数时间里仍跟陈同居在一起。陈照旧对她关怀备至。其间陈还把叶带回过广西老家见过自己的父母、亲人。

      1999年除夕前的一天,陈世君劝叶海秀回海南过年。送叶上车时,陈世君信誓旦旦对叶海秀说:“你先回海南家中呆上几个月,到2000年的四五月份,我就去海南接你回广西贵明村完婚。”痴情的叶海秀带着陈世君的承诺回到了海南。

      光天化日下举办了婚礼

      送走叶海秀后,早已声称非陈世君不嫁的戴小美又填补上了叶的位置。戴小美的一些同事劝戴:陈世君跟叶海秀都已有七年的关系,而且叶海秀已为陈世君打过5次胎,他们差不多要结婚了,你还插进去干什么?!戴说:谁愿意跟陈世君就跟罗。戴小美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巴望着叶海秀永远不要再在他们面前出现。

      而陈世君,也着实想跟戴小美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陈世君终于下了决心,跟戴小美双双离开玩具厂,回到了广西东兴市江平镇贵明村。

      此时,叶海秀正眼巴巴地在海南等着陈世君来接她。五月过去了,六月过去了,一直不见情郎陈世君出现。叶海秀急了,连忙收拾好衣物,只身寻到了广西东兴。

      2000年7月1日,叶海秀在东兴汽车站打电话到陈世君家,叫陈来汽车站接她。听到叶海秀的声音,陈世君大吃一惊,他不敢想象把叶海秀接回来遇上戴小美的场景,连忙推说有事,不能前去接她。

      叶海秀便独自到贵明村,先来到陈世君的大哥家里(陈的大哥的房屋在贵明村另一边)。陈世君的大哥见了她,也是吃惊不小,好几次对她欲言又止。叶海秀在陈的大哥处洗了澡,睡了一个午觉后,陈世君才过来把叶海秀接到自己的家里。此时,戴小美不在家,她去江平镇上玩去了。

      半小时后,戴小美回来了。两个女人一见面,都惊呆了。叶海秀马上就跟陈世君吵起来,哭着要陈世君给个说法。戴小美则冷冷地看着叶海秀,好像不认识似的。闹剧一直持续到黄昏,陈世君才明确表态说:“你们两个人我都喜欢,要我赶走任何一个都是不可能的。这样吧,你们两个都住下来,今后谁住得下就住,住不下也不勉强。”

      叶海秀不满意这个结果,要陈世君赔偿这几年的损失。陈世君一句话又堵死了她:“你让我赔,那我又让谁赔?”见陈世君不肯赔偿,想想自己已经跟了陈七年多了,如果就此放弃岂不什么都落空了?而自己还是爱着陈的。想来想去,叶海秀只好决定留下来。戴小美则指望着将来靠自己的魅力“收”住陈世君,到时叶海秀自然会呆不下去,怅然离去。她对陈世君的荒唐建议也没有表示异议。

      入夜了,叶海秀和戴小美的住宿问题又让陈世君犯了难。原来,陈世君所住的房屋是他的父母刚为他及他二哥建起不久的一层小洋房。小洋房共有三室一厅,陈的二哥及二嫂住一室,陈的母亲住一室,陈世君跟戴小美住一室。如今叶海秀来了,总不可能让她住厅里吧?最终,陈世君一咬牙,决定让叶海秀和戴小美同睡一张床。叶海秀和戴小美尽管一千个不愿意,却也无可奈何。当晚,两女各据床的一隅,百味袭心地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从此,陈世君跟两女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世君带回两个老婆”这一奇闻迅速在有2000多人的贵明村传开。不久,叶海秀和戴小美先后怀孕了。

      叶海秀和戴小美的肚子渐渐大起来,陈世君寻思着结婚办喜事。然而,新中国的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到底跟谁结婚呢?陈世君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平日里,他曾无数次地试探过两女,两女均坚决表示自己不会离开,要退出的只能是另一个“狐狸精”。见两女如此深爱自己,陈世君大为感动,决心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以不负两女之厚爱。

      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苦思瞑想,终于,陈世君想出了一个绝招:不去民政部门作结婚登记,只按当地风俗同时跟两女成亲。如此一来,既不会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又不会被扯到“违法”上去──因新的婚姻法上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而自己又跟两女结了婚,“对得起”她们每一个人,也遂了自己心愿。于是,陈世君便积极着手准备起来。

      2001年5月中旬,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三人联名向亲朋好友发出了结婚请帖。5月16日,三人在贵明村大摆喜宴,举办了热闹的婚礼。惊世骇俗的一夫两妻在光天化日之下横空出世了。

      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

      然而,一夫两妻的家注定是不会和谐安宁的。

      自叶海秀跟戴小美“同睡一张床”开始,她两人就未正眼看过一眼对方。她们各人用各人的牙膏、沐浴露、洗发精、桶等,各自的衣服也是各自洗。除了吵架之外,她们从不跟对方说话。

      平常引发她们矛盾的诱因很多,诸如睡觉时有一方在床上弄出了声响、陈世君陪谁的时间多一点、陈世君给谁买的衣服好一点,甚至仅仅是因为看对方不顺眼,都有可能让她们吵骂起来。

      在性生活方面,平日陈世君总是趁一女不在家时,匆匆跟另一女过,惟恐她们两人碰上,引燃“战火”。如此这般生活、周旋在两女之间,陈世君备感苦累。

      婚后半个月,戴小美生下了一个男孩。戴顿时有了功臣之感,觉得自己在陈家的地位陡然上升了不少,处处便想压着叶海秀一头。叶海秀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祈祷老天也让自己生下一个男孩。到7月底,叶海秀终于也生下了一个男孩,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她在陈家的地位得到巩固了,又可跟戴小美平起平坐了。

      对于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一夫两妻的事,陈世君的父母持听之任之态度。叶海秀在海南的父母知道一夫两妻的事,曾打电话给陈世君表示反对,但不知道叶海秀已生了小孩。戴小美在湖南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跟陈世君结成夫妻,而且还有了小孩,但不知道他们竟是一夫两妻。戴小美没敢告诉他们。

      陈世君、叶海秀、戴小美按当地风俗公然举办婚礼后,一夫娶两妻这一惊世新闻在整个东兴市传开了,社会为之哗然。东兴市妇联及当地政府部门赶忙前去调查了解情况。

      2001年6月初,东兴市妇联将掌握的情况材料及陈、叶、戴三人的联名结婚请贴送交东兴市公安机关。之后,此情况被反馈到了法院。然而,当这些司法机关面对新中国前所未有的这一一夫两妻行为时,却感到束手无策。

      原来,界定此行为有两个疑难点──其一,此行为属非法同居还是属事实婚姻,换言之,是属道德问题还是属法律问题?其二,此行为能不能以重婚罪论处?能不能解除他们的婚姻?若要解除,拿哪条法律来作依据?

      一夫两妻的荒唐闹剧也惊动了东兴市委、市政府,并引起了高度重视。东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集公、检、法、司、妇联、民政、计生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商讨如何给一夫两妻的行为定性,如何进行处理。然而,时至今日,仍然难下结论。

      一部分人认为,由于陈、叶、戴三人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不进行婚姻登记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因而他们的婚姻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属道德问题。

      一部分人则认为,由于他们联名发出了结婚请帖,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尽管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也可定性为事实婚姻,他们已触犯法律,属法律问题;只是,虽然新《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有了承认,但那是有条件的,对一夫两妻如何论处还有待定论。

      关于陈、叶、戴三人是否重婚,一些人认为他们犯了重婚罪,其婚姻应该被解除,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

      另外一些人则反驳,我国法律对于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况的认定:其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又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的为重婚;其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双方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重婚。而陈、叶、戴三人是同日同时举办婚礼,若说他们重婚,那么重在哪里?叶跟戴,谁是“原配”?谁是“重”者呢?另外,重婚罪属自诉案,叶、戴两女都没有告陈重婚,那么,这重婚罪又从何谈起呢?

      对这一一夫两妻的闹剧,社会上的许多群众也是持反对态度之下又不得不大摇其头:看来,法律还真难管上他们!

      最近,有法律界人士提议,鉴于东兴市贵明村一夫两妻的特殊性,地方法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就是法律依据。张文真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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