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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系列之 心花漫舞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显然,那是一个发生在括机流行时代的故事,现在来看,像是几世前的事情,我们走过很多地方,过着一段段毫无关联的生活,幸亏有这么一星半点的……脚印……


十年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种妥贴的、常规的情景下完成的。除了母亲,这个城市还没有一个她认识超过10年的人,准确地说是十年前认识的人,甚至更准确地说是十年前认识了一半的人。因为在十年之后的那次酒席上,他们才知道彼此都属牛;在电梯里问他生日,才发现他的星相是是双鱼座(一个标准的ROMANTIC的人、恋爱始终若有若无是双鱼座人的标签);最后,她还知道他竟然是在这个城市读了四年大学的,那个大学很美,也许还有很美的故事。

他们说起这些来的惊讶,若不是他的朋友和她的母亲,旁人简直以为十年前的相识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简直就象两个初相识的陌生人。于是她说起当年他给他们上课时,因底下纪律不好,他气冲冲地将围在脖子上的大围巾系在腰上,不以为然地在课桌间踱过的好笑情景。他也说起她当时在一篇布置下去的观察作文《街道》中很有意思的结尾:是的,我们是旅人,我们在流浪,总有一天,我们会走过这个世界,就象走过一条街道……这些说话将一种重逢渲染得颇为热闹深情。他们象约定了一样,不去承认那才是一场真正的邂逅,心的邂逅。

当晚,她兴奋得睡不着觉,翻看他带来的他自己写的一本散文集。随手翻到了分别以水果命名的两篇散文,很自然的文笔,却透出无比的清新、喜悦与灵动,不象印象中他的风格,直觉告诉她,文中满溢的,分明是一个恋爱中人的幸福感觉。她想象不出自己周边有能写这样美文的人,她也突然意识到,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能因为自己而生产出这么美的文字,哪怕是忧伤的,没有,她有些沮丧。

第二天清早,她换上一套随意一点的衣服早早去到他下榻的宾馆,路上看到新鲜的大苹果,忍不住买了几个。他们说话,吃早餐,打读去书店买了好多书(他此行的目的之一),折回宾馆午餐,又一直聊到下午近四点。不停地说,很多是关于别的人,别的事。亲戚、朋友、同学、师长,就是不说爱人及恋爱。如果有一方坦然去说的话,这个话题不会是空白,但就是不说。两个双鱼座人可以偏偏可以不谈爱情,嘿嘿。

直到手机响了,家里有人等他回去吃晚餐。

她默默地跟他上楼,从他买的好大一摞书中,他又抽出一本,放在他为她选的书上面,那是一本《罗曼·罗兰与梅森堡书信录》。

重重的两大摞书,她要帮他拎,他不让。在火车站,他买好车票,说不要再送了,她坚持要送到站台上才行,他就又去买了站台票。

其实,站台上,只不过看他拎着书还有那几个苹果,上了车坐下挥了挥手的样子。她好象好记得他下车来同她讲了几句话。反正最后竟然是握手告别的,像两个男人一样。

车还没有开。站在那儿似乎有些傻。车上的他示意她回去。她也觉得也许再等下去就显得太过缠绵了,这不是她可以去做的。于是她挥一挥手,显得很洒脱地回头走开。

车还没有开,她能感觉她背后的眼光。

她出站时的步子疲疲沓沓的,一点也似进站时。她的松懈是如此迅速和明显,只会上人觉得她一整天的神采奕奕是临时充的气。几个月的积蓄还不够与他一次谈话的消耗。

即使是这样不谈爱情的说话,跟他,都回让她精疲力尽的话,那……

更何况,她闭目在回家的车上,回想谈话的种种,发现他们的谈话比空中楼阁还缥缈。手伸出窗外,她抓住的只有风。

他们的这次“邂逅”很符合邂逅的原则。

这种反复回放、体味、揣测、想象、反省很尖锐地进行了几天,以至于让她不怎么想吃饭,也不怎么想说话。晚上看他的书,觉得书中那个他远比他本人更生动、真实。早上上班的路上,她会默念他书中的话:什么都可以淡漠乃至遗忘,我们却忘不了米修司,忘不了那些春天,那些远逝的生活的诗意,那些无法弥补的爱的过失,忘不了那些失之交臂的幸福,那些骤然凋零的美……

在那些个阴雨的清晨、黄昏,她就那么恍惚地在城市中来来去去。当她面对采访者的时候,没有人能采访到她。

后来,这种体味、想象、反省逐渐转化为一种钝钝的迟缓的潜流在她正常生活的底层流过,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她,使她想起了自己来这个城市的初衷、她的梦想,她的一切所为,她彻底地清醒过来。

清醒过来的她开始焦虑。

从他随后的几个电话,她能体会出他大致跟她一样的状况,她一如她的学生身份乖巧地听他说话,笑着,似乎早就知道是这样,因为她就是这样啊。

后来的电话,保留了这样的一种大致模式。就像她在母亲面前永远是一个小女孩一样,她不能想象母亲会以看女人的眼光来注视她,她始终有一种角色定位的呆板。所以她是最不会掩饰的人,而她多半时候也是最让人吃惊地不掩饰的,这种不掩饰是以不破坏她的审美为前提的。


一个月后,在他打电话给她,告诉她某个周末要来的时候,天又如上一次一样,突然晴成了艳阳天。

象个预谋一样。

她早早起来洗了头发,在去接他的车上,头发干了,随风飞舞。她穿的衣服是比较女性化的,在上车前,她还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去换。

他却高明,以不变应万变,还穿着上次那件衣服。拎着一袋自书,却在交接的不自然中,袋子破了,只好将书抱了满怀,是八本精装本的《契诃夫小说全集》,他喜欢的,专门送她的。

一起走时,发现他许是不惯慢走罢,与她并行时,步子有些滞,有点像时常想起什么来,要回转头去的某种迟疑。再想一想,也许是忙惯了,不习惯慢走步的吊儿郎当吧。

她母亲吃素,给他煮甜汤喝,味又咸又甜怪怪的,而他竟然恭恭敬敬地全喝完了。因为没有煤气了,他们出去吃午餐,叫她母亲一起,老人推辞了。

她已换回家常衣服,顿时觉得好轻松,又是在这么一个明媚的周末,她的小孩心性有点来了,跟他下楼的步子是一蹦一跳的。

随意找了个馆子,又随意点了几个菜,他们不停地说话,说了些什么过后就忘了,只记得他的某些神态和大概的思想的脉络。她不是一个好记性的人,却是一个马虎而全身布满触角的人,这让她的东西不怎么长于细致观察而多感受。

不知怎么就谈到了亚历山大·格林的《红帆》。对了,是她先问起他来的,她说,他的那本书里几次提到了红帆,他是不是看过那本名叫《红帆》的书呢?他盯了她一眼,有些诧异地说,那好象是我推荐给同学们看的吧?她坚决说不是,要是他推荐的她肯定会记得的,譬如他就推荐过一本林语堂先生的《雅舍菁华》。但《红帆》,不是的。她否定的神态有些急切,好象她可以因为在这本书的发现上与对方势均力敌起来一样。

《红帆》是1992年4月14日,她在汉口武胜路书店五折出售的旧书堆里寻宝一样找到的。当时她已经读大二,没有他的课了。整整八年过后的几乎同一天里,他们热切地分享对同一本书历时不同的感情,他们的眼中只差没有涌出热泪来了。

晚上,她给他看自己画于1994年的《红帆》书中的插图,那一年她已经在银行上班了,没有人相信一个银行小姐会执迷于在用来做转帐的电脑上写散文,又在一个春天的晚上,醉心于画一幅童话书的插图的。同样她也万万想不到,四年之后,在这个离海很近的城市,在她喜欢的文字工作中,她似乎离红帆更远了。总之,她只想尽情地表明她是多么爱《红帆》,她的深入骨髓的红帆情结。

这样的展示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她毕竟没有痴到见人就说红帆的地步,她是知道哪些人是不可以跟之讲红帆的,哪些人是可以不怕他笑地尽情畅谈的。

红帆成了一个标尺。

他是绝无仅有的一个被她列入可以一类的。

这样的人在安静的夜的校园里与她并肩漫步。她的心紧紧地收缩着。这是他的母校,她能从他导游一样,但又不同于导游的轻声絮语中,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属于他的青春年华的气息,象受了蛊惑般,他的那种略带惆怅的感伤已经将她包围。他的手偶尔碰上她的手。

然而马上,她开始感觉不公平。若空气中因了他的叙说而多出很多神秘的软体来的话,那些不是她能想象的,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后来者。她能穿过20年的时光去参与吗?她永远不能。

她在那个晚上为很多个不能而让心一直紧紧地收缩着,显出了与一种与春夜的校园明显的不和谐。他感受到了,那鼓足勇气放在她肩头的手讪讪染地挪开了。

他将她送回家。下的士时,他说明天还有事不用她陪了。她愣了一下,眸子里有一丝不相信,还有一丝委屈。

但上楼时,听着她自己的足音,她笑了,原来他也是一个有脾气的人。

那个有脾气的人,竟然食言,第二天大清早将她从睡梦中惊醒。

她脸都没洗,就踢踢沓沓跑下楼去回他的括机。

他的旅馆床头,放着空酒瓶,他的脸是红的。男人喝酒和女人留长发,大体是有相当的理由的:不自信。女人会以长发掩蔽自己;男人会以麻醉武装自己。

而她,恰是长发;他,也有点嗜酒。

他要关上窗户,嫌吵,她表示不同意。他于是经常焦灼地走到窗前,透过半块广告牌眺望外面,其实除了高架桥,什么也看不到。

终于问起了她的恋爱,她简单回答了。那时一个不理解红帆,却想随时随地知道他的女人在哪里,心里在想什么的霸道男人。她可以随时随地让他知道她在哪里、在干什么,却永远无法让她相信,她是可以目光收敛、心如止水的。

除此之外的对话,一会儿是关于某某人的书、某某大师的文章,一会儿又是晦涩含糊的用词。挑着字眼说话,让两个人都觉得吃力。

她的手无意识地搅着桌上他买的一捆书的绳子,分四股,象小时候扎辫子一样,编成一根红辫子,再打了一个死结。他后来拎起书要走时,解了一会儿,没解开,绳子就因短了一截而紧巴巴的。

他还是送她回家,握着她冰冷的手,说答应我,叫哥。

她脱口而出,一直就是的,从来就是的。她觉得红帆要走了,有些伤感。

他放下了她,在她家的那条烂路上,的士拐弯。她站在太阳里,看见他在车窗里里挥手。
一个最亲爱的人正在绝尘而去。她脑中冒出这么个句子。

这一次可不是邂逅。

下一次呢?她不敢想。

她煞有介事地写了一封信,随杂志一起寄过去。

但他的电话过来时,口气挺豪迈,鼓励她,甚至激将她多写东西,真如大哥哥般。而她也欢天喜地地“哎”了一声,象个真正的小妹。但她又有点不习惯,是别人给她一盆含羞草,她却要太阳花,别人真给太阳花,她又怀念含羞草的那种不习惯。

她发现他的声音很明朗,反倒是她的信,显得小题大作了一样。但信已发出,收不回了。
他没有收到她的信就去一处风景名胜了。在那段阴雨绵绵的日子里,他几乎每天晚上给她打电话,听他学她母亲叫着她的乳名,是一种非常幸福的感觉。她安慰自己那只是哥哥对妹妹的亲密,全盘收下。

这样联系时,他还当然还没有收到她的信。

也正在这时,她括机的台费到期,她换了括台。

即使她在原括台里留下了她的新括机号,他还是误会了,再加上,他已收到了那封信。

他再联系上她时,求她原谅。

说了三次。

他是个太自尊的人,而她真不是故意伤害他的。

周一上班的时候,桌上有他的两封信。一封寄自他去的那个风景区,一封寄自他离开前得知她已经换括机时。

后一封信她先看,她不知道,换个括机会让他想那么多。他怎么可以脆弱到如此,可以随便被伤到呢?

前一封信里装着两根红绒绳,是他在那个风景区的一个黑森林里找到的。这个故事他大概在早前的电话中对她讲过,但看信,特别是看了后一封信再看前一封,她觉出恶劣里面大海般的深情,他的裸露着的心的搏击、期翼、斗争,象红帆一样地触目惊心。她知道他为什么会受伤了。在这封信里,他是没有武装的,将心裸露就是将心祭奠。

她忍不住哭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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