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ZT 美 国 加 拿 大 TN 签 证
TN 签 证 是 在 美 加 签 署 “ 北 美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之 后 美 国 给 予 加 拿 大 和 墨 西 哥 专 业 人 士 特 殊 的 签 证 。 和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H-1B 签 证 相 比 , TN 签 证 具 有 下 列 的 优 势 :
(1) 没 有 时 间 限 制 ( 但 需 每 年 续签 )
(2) 勿 需 繁 琐 的 雇 主 劳 工 证
(3) 如 果 资 料 齐 全 的 话 , 可 以 在 入 境 处 直 接 申 请
(4) 家 庭 成 员 可 以 随 行
TN 的 局 限 在 于 :
(1) TN 签 证 持 有 者 不 能 申 请 美 国 绿 卡
(2) TN 签 证 持 有 者 的 配 偶 通 常 不 能 在 美 国 工 作
在 加 拿 大 , 由 于 其 就 业 市 场 的 狭小 , 许 多 移 民 ( 尤 其 是 没 有 在 加 拿 大 拿 到 学 位 的 移 民 ) 很 难 找 到 一 份 比 较 合 适 的 工 作 。 对 于 大 部 份 中 国 移 民 来 说 ,去 美 国 工 作 和 定 居 也 许 是 一 个 最 理 想 的 选 择 。 美 国 雇 主 通 常 不 愿 意 为 雇 员 办 理 繁 琐 的 H-1B 签 证 , TN 对 于 拿 到 加 拿大 公 民 身 份 的 移 民 是 移 民 和 踏 足 美 国 的 一 个 理 想 的 途 经 。
文 武 律 师 事 务 所 可 以 为 你 订 立 在 TN 基 础 上 的 绿 卡 申 请 计 划 。 首 先 , 你 必 须 取 得 TN 签 证 。 TN 签 证 需 要 大 量 的 法 律 文 件 , 一 次 被 拒 会 给 未 来 的 再 次申 请 带 来 许 多 困 难 。 所 以 , 我 们 鼓 励 你 咨 询 我 们 或 别 的 美 国 律 师 。
申 请 TN 签 证 , 你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成 为 加 拿 大 公 民
(2) 具 有 相 应 的 学 历 和 工 作 经 验
(3) 必 须 从 事 下 列 职 业 ( 不 完 全 )
* 注 册 会 计 (CPA, CA, CGA, CMA)
* 建 筑 设 计 师
* 生 物 化 学 家
* 化 学 家
* 计 算 机 系 统 分 析 员
* 牙 医
* 灾 难 保 险 分 析 员
* 经 济 学 家
* 工 程 师
* 图 画 设 计 员
* 宾 馆 经 理
* 工 业 设 计 人 员
* 律 师
* 图 书 馆 员
* 管 理 咨 询 者
* 数 学 家
* 医 药 实 验 室 人 员
* 注 册 护 士
* 药 剂 师
* 助 理 研 究 人 员
* 统 计 学 家
* 各 种 技 术 人 员 ( 有 各 种 限 制 )
* 职 业 咨 询 员
(4) 必 须 在 美 国 从 事 与 专 业 有 关 的 工 作 。
加 拿 大 公 民 毋 需 在 美 国 使 馆 预 先 申 请 签 证 , 而 是 准 备 好 申 请 材 料 在 入 境 美 国 时 向美 国 NAFTA 移 民 官 员 直 接 申 请 。 申 请 材 料 包 括 :
(1) 美 国 雇 主 信 ;
(2) 加 拿 大 护 照 ;
(3) 学 历 , 执 照 和 工 资 经 验 证 明 ;
(4) 证 明 在 美 国 工 作 是 临 时 性 的 。
据 报 导 , 很 不 幸 ,在 加 拿 大 的 大 陆 移 民 超 过 半 数 生 活在 贫 困 线 下 。 文 武 律 师 事 务 所 希 望 你 能 利 用 加 拿 大 公 民 身 份 的 益 处 , 早 日 移 民 或 在 美 国 找 到 工 作 。 我 们 希 望 告 诉 所有 希 望 移 民 加 拿 大 或 美 国 的 人 士 , 一 份 加 拿 大 或 美 国 的 大 学 文 凭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是 在 北 美 进 入 中 产 阶 层 的 必 须 条 件 。
很 多 大 陆 移 民 在 听 信 非 律 师 的 移民 顾 问 一 面 之 词 之 后 来 到 加 拿 大 , 然 后 陷 入 进 退 俩 难 的 地 步 。 这 也 是 我 们 为 什 么 对 许 多 不 道 德 的 移 民 顾 问 颇 多 谴 责的 原 因 之 一 。 在 你 决 定 移 民 加 拿 大 以 前 , 我 们 希 望 你 对 自 己 的 英 语 程 度 , 生 活 能 力 有 一 个 客 观 的 评 价 。 如 果 你 已 经在 加 拿 大 , 我 们 希 望 你 考 虑 取 得 一 个 加 拿 大 文 凭 或 前 往 美 国 。
美 国 国 会 在 2001 年 通 过 新 的 法 律 , 新 法 律 规 定 大 部 份 的 美 国 移 民 和 签 证 , 包 括 TN 必 须 有 美 国 律 师 代 理 。 任 何 他人 , 包 括 加 拿 大 律 师 无 权 代 理这 些 美 国 移 民 和 签 证 申 请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TN 签 证 是 在 美 加 签 署 “ 北 美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之 后 美 国 给 予 加 拿 大 和 墨 西 哥 专 业 人 士 特 殊 的 签 证 。 和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H-1B 签 证 相 比 , TN 签 证 具 有 下 列 的 优 势 :
(1) 没 有 时 间 限 制 ( 但 需 每 年 续签 )
(2) 勿 需 繁 琐 的 雇 主 劳 工 证
(3) 如 果 资 料 齐 全 的 话 , 可 以 在 入 境 处 直 接 申 请
(4) 家 庭 成 员 可 以 随 行
TN 的 局 限 在 于 :
(1) TN 签 证 持 有 者 不 能 申 请 美 国 绿 卡
(2) TN 签 证 持 有 者 的 配 偶 通 常 不 能 在 美 国 工 作
在 加 拿 大 , 由 于 其 就 业 市 场 的 狭小 , 许 多 移 民 ( 尤 其 是 没 有 在 加 拿 大 拿 到 学 位 的 移 民 ) 很 难 找 到 一 份 比 较 合 适 的 工 作 。 对 于 大 部 份 中 国 移 民 来 说 ,去 美 国 工 作 和 定 居 也 许 是 一 个 最 理 想 的 选 择 。 美 国 雇 主 通 常 不 愿 意 为 雇 员 办 理 繁 琐 的 H-1B 签 证 , TN 对 于 拿 到 加 拿大 公 民 身 份 的 移 民 是 移 民 和 踏 足 美 国 的 一 个 理 想 的 途 经 。
文 武 律 师 事 务 所 可 以 为 你 订 立 在 TN 基 础 上 的 绿 卡 申 请 计 划 。 首 先 , 你 必 须 取 得 TN 签 证 。 TN 签 证 需 要 大 量 的 法 律 文 件 , 一 次 被 拒 会 给 未 来 的 再 次申 请 带 来 许 多 困 难 。 所 以 , 我 们 鼓 励 你 咨 询 我 们 或 别 的 美 国 律 师 。
申 请 TN 签 证 , 你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成 为 加 拿 大 公 民
(2) 具 有 相 应 的 学 历 和 工 作 经 验
(3) 必 须 从 事 下 列 职 业 ( 不 完 全 )
* 注 册 会 计 (CPA, CA, CGA, CMA)
* 建 筑 设 计 师
* 生 物 化 学 家
* 化 学 家
* 计 算 机 系 统 分 析 员
* 牙 医
* 灾 难 保 险 分 析 员
* 经 济 学 家
* 工 程 师
* 图 画 设 计 员
* 宾 馆 经 理
* 工 业 设 计 人 员
* 律 师
* 图 书 馆 员
* 管 理 咨 询 者
* 数 学 家
* 医 药 实 验 室 人 员
* 注 册 护 士
* 药 剂 师
* 助 理 研 究 人 员
* 统 计 学 家
* 各 种 技 术 人 员 ( 有 各 种 限 制 )
* 职 业 咨 询 员
(4) 必 须 在 美 国 从 事 与 专 业 有 关 的 工 作 。
加 拿 大 公 民 毋 需 在 美 国 使 馆 预 先 申 请 签 证 , 而 是 准 备 好 申 请 材 料 在 入 境 美 国 时 向美 国 NAFTA 移 民 官 员 直 接 申 请 。 申 请 材 料 包 括 :
(1) 美 国 雇 主 信 ;
(2) 加 拿 大 护 照 ;
(3) 学 历 , 执 照 和 工 资 经 验 证 明 ;
(4) 证 明 在 美 国 工 作 是 临 时 性 的 。
据 报 导 , 很 不 幸 ,在 加 拿 大 的 大 陆 移 民 超 过 半 数 生 活在 贫 困 线 下 。 文 武 律 师 事 务 所 希 望 你 能 利 用 加 拿 大 公 民 身 份 的 益 处 , 早 日 移 民 或 在 美 国 找 到 工 作 。 我 们 希 望 告 诉 所有 希 望 移 民 加 拿 大 或 美 国 的 人 士 , 一 份 加 拿 大 或 美 国 的 大 学 文 凭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是 在 北 美 进 入 中 产 阶 层 的 必 须 条 件 。
很 多 大 陆 移 民 在 听 信 非 律 师 的 移民 顾 问 一 面 之 词 之 后 来 到 加 拿 大 , 然 后 陷 入 进 退 俩 难 的 地 步 。 这 也 是 我 们 为 什 么 对 许 多 不 道 德 的 移 民 顾 问 颇 多 谴 责的 原 因 之 一 。 在 你 决 定 移 民 加 拿 大 以 前 , 我 们 希 望 你 对 自 己 的 英 语 程 度 , 生 活 能 力 有 一 个 客 观 的 评 价 。 如 果 你 已 经在 加 拿 大 , 我 们 希 望 你 考 虑 取 得 一 个 加 拿 大 文 凭 或 前 往 美 国 。
美 国 国 会 在 2001 年 通 过 新 的 法 律 , 新 法 律 规 定 大 部 份 的 美 国 移 民 和 签 证 , 包 括 TN 必 须 有 美 国 律 师 代 理 。 任 何 他人 , 包 括 加 拿 大 律 师 无 权 代 理这 些 美 国 移 民 和 签 证 申 请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