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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一个法官的被杀案,伴随着舆论的不同情,媒体们都在纷纷的下场褒奖,譬如人日的那一篇如春风一般的赞美,但悲凉的是,那一句“袭击法官这一行为,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是绝对不会被容忍的。”令民众极为反感!
因为这太赤裸了,太特殊对待,因为现实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不仅仅是法官,普通人被袭击也是不应该的。
到今日,又一个头部的大媒发表题为《王佳佳遇害案:不应为杀人者找理由》的文章,针对于网络上同情那名已经服毒自杀的老年人的现象,发出了毫不避讳的指责声音。
但问题是,不为杀人者找理由,是一个符合逻辑的问题吗?
答案不是的,从情感的角度讲,当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作为理性的看客,首先出现的第一思维是为何杀人?即便小孩子也会问一句父母,他或她为何要杀人?然后会从杀人的理由,脉络,判断基本的是与非,该杀还是不该杀。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整个的法律体系,最重要的一环不是抓人,不是判人多少有期徒刑还是死刑,而是犯罪的动机,因为只有找到了犯罪的动机,将之公开出来,对预防下一次的犯罪,防止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起到的是防微杜渐的作用。审判和抓捕只是惩罚,是祸事出现后不得不去应对的措施,而找到犯罪动机却是大善,因为这是在预防。
也所以,任何一个案件,不能说是因为杀了一个法官,就如此的硬性,不允许别人思考犯罪动因了。事实上,如果真是为了法官好,更应该找到犯罪动机,因为这才能阻止下一个法官的被杀。
在王佳佳这起案件上,网络上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舆论,各方,尤其是从事法院工作的人都该看看,譬如王佳佳法官曾经办理过的案件,人家家属的发声;
譬如这个杀人者,这位老人为何要将怒火发泄到法官的身上;
而非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将自己和民众区分开来,其实在现实中,很多有着职位之人的心里,哪怕只是最普通的科员,其内里的态度总觉得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而这种不一样,只会加剧社会的分裂。因为在任何时候,脱离了群众基础都是灾难。
在现实中我也曾讲过无数个去法院办事的经历,曾经有一个很苦命的家庭,只是到法院,检察院问询一下案件的进展,农村的女性,没有出过门,说话可能嗓门大了一点,便被检察院的一个女性斥责,争吵几句,检察院的那位女检察官便放话说,你这个案子,有我在一定会重判。
如此的话,现实中将这种情绪,任性的带进案件的法官又有多少,被赋予的权力麻痹,膨胀了的法官又有多少?
人,最重要的还是要有悲悯之心,无论是官媒还是其他的公权力部门,当这些部门的人失去了基本的悲悯,把权力当作游戏人间的戏弄工具后,那对底层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因为你的一个游戏人间,可能带来的是一个人要多做几年的牢,一个吃穿都艰难的人要承担几千,上万的损失。
这些损失可能对你来说只是稍稍的情绪之下做出的小事情,任性之后压根不会想起,但对当事的人来说,不是尘埃,而是大山。
但很悲哀的是,这次悲剧,多数的人只讨论着一个人命。
但事实是两条人命。
是的,就是两条人命,在谈论王佳佳法官丧命的时候,也不能忽略这个已经服毒自杀的老人,他的命也是命,而非是蝼蚁,杂草,他的生命也是需要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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