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新文,坐实了把妻子当工具人的网友评论; 他是家里的决策人;妻子爱他胜过他爱妻子。
摘取几段读时就立马感觉到问题的段落,试着粗评一下。期待那些大拿们的醍醐灌顶的新评论文章,以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
🔹我觉得我冷静,但在妻子心里,我肯定属于“冷酷”的那种,这是我的缺点。因为妈妈优秀,孩子也会受益,这是一笔很值得的家庭投资。
“投资”这两个字,我妻子很不爱听,她不愿接受花钱支持她留学是“投资”这种说法,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跟他提过这两个字。
👉投资,是他价值观的主弦律,包括了他对妻子的价值衡量。
🔹我妻子想回上海,我们有一段时间一直为这个事争执,那一段时间可能是我们关系最糟糕的一段,我觉得她围绕着自己设定规划,而不是为了以家庭未来的发展为重,因为距离远,沟通也不好,我们争吵过,甚至互相说过干脆不如离婚的话。
我有时在想,男女的观念真是悬殊极大的,男性可能更加实用主义一些,女性的感性几乎是绝对的,两者几乎是不可调和的,只能迁就。
👉妻子放弃H1B, 毅然决然回上海极可能是因为婚姻出状况了。他在“我妻之死”一文中写到: “那个下午,师生论道,闲雅温文,无涉俗务,颇有雅典学园聚谈辩真之风,这段经历也是我人生绝无仅有的奇妙经历。”
🔹我很久以前写过这段经历,因为拉拉杂杂地,可能有些内容,不知触发了什么关键词审核,全网删除了。那篇文章发表的日期是2022年3月,发表前我妻子照例是我第一个读者,而且还“批改”了一下下,她读完后,说“这一句,还有那一句,删掉,否则显得我太霸道了”。
👉学法的人应该知道这种说辞无任何法律意义,无任何人证旁证物证的单方面说法都是HEARSAY。写文章,一家之词,怎么编都行。
🔹写到这儿,接近尾声,诸友似乎可以理解为这文章,根本不是为了向别人解释什么,而是在纪念我与妻子的感情。
详述我们在温尼伯的这两年多的艰难和辛酸的岁月,顺便击碎一切无端的指责和谣言。
👉自相矛盾。在一篇文章的上下文就出现,表明逻辑思维松垮,学风不严谨,法学专业的基础训练很劣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