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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wo cents.


"两人租房同居一段时间,准备买房", 我觉得女孩并没有骗钱的嫌疑。 近几年见识了几个离婚大战,非常理解女孩对于一纸婚书的恐惧, 正如楼下所说,结婚证结婚时没什么用离婚时有用, 也许这个女孩在幼年见识了父母离婚-如果是在中国还会有两方家庭亲友单位社会的各种拉扯 对此心生恐惧 甚至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那是很常见的,她对婚姻生活不乐观也是很正常的, 也许她只是想在一起的时候努力让生活过好,万一又要分开的一天,最起码曾经的恋人不用撕扯得面目全非。作为一个孩子进入了婚恋年龄的中年人,我也能理解楼上大家的发言。但是每每回想自己的青葱岁月,还是更愿意以善意理解包容来对待孩子们的选择。 顺便祝大家2024新年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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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儿子有相处不错的女友,两人租房同居一段时间,准备买房。女孩对结婚很抵触,因为她妈的离婚有阴影,而且觉得加拿大法律也保护同居者。问题是如果不结婚,我们就想放弃给首付,只借钱给他们。这样合理吗?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 你买房子,让他们住。 +1
      • 但我们就算投资房了,税务上比较不利。而且他们收入都不错,要付贷款的。。
        • 最近几年房价长不了多少。你退休的时候转给他们。 +2
          • 这到是,good point。
            • 损失一点小钱,但是可以保住大钱,和两人的关系。万一房价涨了,你还可以赚一笔。 +1
        • 其实这样也不好,女孩子失去了自己供房这几年的收益。对于想买自己房子的女孩子不公平。 +2
          • 嗯,确实如此。两个人都很有财商,那估计不会同意这个办法
          • 如果这样算计老人,那就算了;可以少收一点租金。还能报税。 +1
            • 另一方面看不是老人算计人家女孩子? +3
              • 所以我说了,那就算了。自己管自己。况且都没有结婚。
                • 所以父母一掺和就黄了。我们家的我们都不掺和。钱就给这么多,丢了也不心疼,也不提什么婚前协议。不愿意要也可以,自己有什么能力住什么房子。 +6
                  • 站这儿,真是不理解有些父母怎么想的,一个劲儿得掺和孩子事,尤其是婚恋。一个劲儿的算计啊算计啊生怕自己吃了亏,那就别出不就得了?那也不行,儿子的让她占去怎么办?连婚前协议也上了,真不知道一个二三十岁工作几年的年轻人到底能有几个钱?能被女方占去几个大子儿啊? +1
                    • 中国父母大多还摆脱不了把孩子当成自己的所有的思想,所以从小要管到老,直到闭眼,缺乏界限感,不掺和可能觉得就不算爱孩子 +1
                  • 赞同这观点,孩子自己奋斗为主,我们适当提供帮助,不掺和,钱给孩子,他愿意自己花、共享是他自己的事
            • 他们到不会算计我们,只说有可能的话,给些支持。只是不结婚,我们给的不太心甘情愿。。
              • 钱给儿子,儿子和女朋友怎么算是他自己的事儿
                • 嗯,肯定的,咱和女孩没关系呀
              • 大家的意思是你在算计他们。如果有这样的心思, 还不如放手。 +2
                • 发誓不会算计孩子
    • 和女孩她妈聊过,她一直劝女儿结婚无果。。也许我们就比照她妈给钱?
      • 两家给的一样就谁都不吃亏,挺好。俩个人同居买个1+1也不贵。 +1
        • 嗯。不过他们很执着的要在我们不太赞同的地方买HOUSE 。 。 。
          • 那就让他们自己多贷款吧,你和对方父母match. 其他就别管那么多了。 +2
            • 好的,多谢!
          • house一次性投资,免得将来换来换去麻烦。比照她妈妈给钱,两边都不吃亏。
            • 是的,两个人是因此选HOUSE的。好的,多谢!
              • 女孩是不是想投资买房,但是又没有合伙人帮她?所以找一个借口对结婚有抵触?干嘛不等她怀孕了,再买房?作为家长,你家又是儿子,急啥?房价有可能再继续跌一段呢。早进去,早亏本。
                • 这个我敢肯定不是的。
    • 保护同居者,男女都是保护对象,所以我觉得可以按照儿媳级别对待。 +1
      • 哎,还是观念没改过来,总觉得没结婚就不是一家人。。
        • 这边很多人都孩子几个了还是不领那张纸,没准将来趋势会越来越多这样的
          • 希望能早点跟上形势。。
    • 不给都合理 +1
      • 我很想不给。可我儿子是很死心眼的,如果散了,会消沉很长时间。。。
        • 父母不给钱就散了?我妈给我的婚姻忠告是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我一样这么告诉我的孩子。
    • 儿子态度很重要,至于结婚同居和钱钱回报关系没那么大,按道理结婚更对女方保护。小家庭需要帮助就乐意提供,不需要更好 +1
      • 哎,儿子是从一而终。。。郁闷的是不结婚就不觉得是能长久的 。 。
        • 多好的男生。女孩子很优秀吧?有孩子再结,或者不结也没什么。
          • 两个孩子都不错,关键是特别和的来。所以觉得本来可以很完美的事,结果来个surprise。 。
        • 不结婚, 分开是早晚的事。 +2
          • 我也是有这个顾虑
            • 和你儿子提出来,现在就备孕。你急着要抱孙子。怀上了,就立刻买房。你看看女方是什么反应。最好等女方来你家做客的时候,你当面提出来,仔细观察她的脸部表情变化,她如果一百个借口要推掉,那就有问题。一般都是女方想要保护想要一纸婚书的。
              • “你要准备点私房钱以防止被休" -- 我覺得父母過度干預,孩子們分開的會快一些。 +1
                • 就是担心这个。。
                  • 早分比晚分好。有了孩子,一辈子的麻烦。
                  • 也覺得女孩可能沒有那麽愛,但這種催婚催孫催分對自己的兒子太殘酷了。按説女孩的青春短暫,她應該着急才對。還是要溫和真誠的對待人家孩子,也許女孩就是因爲看見媽媽的婚姻不倖受傷呢,鼓勵兒子儅個溫暖大度的人。 +3
                    • 说得好!
              • 她已经表示几年内不会怀孕。。。她妈也说服不了她。。
                • 催生分的快 +1
                  • 催。
                • 棒打鸳鸯,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 倒也不必,女的好年龄就那么几年,可以说再过几年一定有结论的,要么分了,要么就踏实了。
              • 还是少掺和吧,没准儿子也不是那么想要孩子,这种要不要孩子的事难道不是应该人家自己做主吗? +1
                • 是对方做主,但是没觉得此女孩有异心?明知道早换会分开,还买什么房子?联系越多,以后被绑架的麻烦事就越多。
                  • 女孩子可能这边影响多些觉得那张纸不重要,也可能确实受父母婚姻影响有阴影,这个不能就认为人家有异心,如果有的话,和楼主儿子同居三年图啥?楼主的正确做法是觉得不舒服就不要给,勉强给了自己心理还添堵图啥,而且人一旦有偏见对方做啥都会怀疑,所以不给也不掺和最好 +1
    • 女孩有点可怜,受伤了。 +2
      • 是呀,觉得也很同情她。。
    • 这跟结不结婚没关系。你该出首付出首付。但是房子的产权按出资份额计算,增值也按同样的比例。直到有一天你决定赠予了为止。 +3
      • 这个办法好!多谢!
      • 我见过一对男方父母,加上你这些条件的同时还要求女孩按出资比例付房贷的。最后两人分手。 +2
        • 来蹭房子的本身动机就不纯。黄了更好。否则以后还会出别的幺蛾子。 +1
          • 哎,就怕搞黄了才来咨询的啊。。。女孩家和我们家差不多。应该没有蹭的可能
        • 这家适合去抢银行
        • 生了孩子随谁的姓?
          • 不知道啊。婚前财产算算可以,算得过于清楚就没有情分了。 +1
          • 女人生孩子还要付房贷,所以这家男的真啥也不是 +1
            • 现在能干的女生都不愿意结婚,靠谱的男生不多。好男生是稀缺。如果想要孩子,就自己生一个,趁年轻,早早冻卵。参考关颖珊,Lucy Liu和徐静蕾。 +1
              • 还好我家娃没有优秀到谁也配不上。靠谱的男士还是有不少的。
    • 这里同居跟结婚差不多吧。财产AA制不就行了?同居后有感觉就会结婚了
      • 郁闷的是都同居一段时间,而且准备买房了,还不准备结婚。。。
        • 出国了,很多观念要改,有些很难改,但这结婚同居的问题还是相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这一关过不了,以后头疼的事少不了的。 +1
          • 当父母真难啊。。
    • common law和marriage不同,通常来说,自己婚前财产,包括财产增值部分,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自己单独出资的,依然归各自。共同居所也是如此,在谁名下归谁,如果一方没出首付,在一起时有对房产的经济贡献,分手时按经济贡献得补偿,不会均分。重点是资产不要联名。 +1
      • 谢谢这么详尽的信息,看来加拿大的法律还是很合理的。我道听途说,以为同居或结婚后,如果厉害或分手都是平分你。如果资产不联名,如何确定各自的份额呢?另签contract??
        • 婚前可以签个cohabitation agreement,对各自的经济贡献和责任做个划分。agreement可以修改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每5年随着关系的变化修改合同,重新约定。 +1
          • 记下了。多谢!
          • 生了孩子随谁的姓?是不是也要写在合同上?
        • 双方家长话太多,主意太多,为以后小两口吵架提供素材。 +1
          • 就怕这个。。。
          • 我真的是啥也不敢说,不敢问,就怕添乱。
      • 不是出过一个同居两年以上分走一半资产的案例?
        • 每个case情况不同,如果同居后对方对房产有经济贡献,当然可以分走自己贡献的那部分。或者如果房产是联名,不管首付谁出的,均分,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 谢谢澄清,涨知识了
            • 我觉得孩子们是真爱很好,想要生活好两个人共同创造别拿父母的钱,拿了父母的钱,不可能不参考父母的意见。不能既要又要。去银行贷款银行要签合同层层审查,到父母这想拿走几十万,为啥父母不能发表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3
              • 多谢您的专业知识!
        • 同居两年以上才算common law. 安省common law 有权利主张共同居住的房产,其他按各自名下归个人。
          • 其实都快三年了 。 。
    • 你就借钱给他,房子上放个lien +1
      • 记下来,多谢!
    • 那个结婚证,在加拿大有啥用? +1
      • 结婚时候没用,离婚时候有。我有一对朋友,离婚打得狗血,后来发现原来当年结婚程序没完成,没领证,离婚时候才知道,高兴坏了。
        • 还算未婚
          • common law,安省规定同居3年以上,或者住在一起后有孩按common law算
            • 没有结婚记录吧?
              • 没有,因为根本没有登记注册
                • 就可以当未婚找了,啥也不耽误了。
                  • 是,女的转身找了现男友,但不打算结婚。主要实在是觉得没必要。
        • “ 结婚时候没用,离婚时候有。”这就是为何那女孩不想结婚。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古代一女子出嫁,老爸和她说,你要准备点私房钱以防止被休。女儿就想着法子的婚后存私房钱,结果被老公知道了,一纸休书就真的下来了。女子庆幸i听了老爸的话,存了私房钱。 +2
          • 这故事真好
      • a piece of paper can change everything
      • 不是太了解,还是只有中国的观念。还有如果不结婚,也没法告诉中国的家人,拿到礼金。。我妈攥着钱,就等婚礼的通知了。。。
    • 如果双方出首付,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只是你们出,就出个打水飘不心疼的数吧。 +2
      • 嗯,谢谢!
    • 借可以。
      • 谢谢支持
        • 其实我亲戚里, +2
          都是男方出房子。。。但是在加拿大,有点难。如果女方出了一部分首付,你也出一样的。。。但是你肯定想多出点儿,买个好的。多的部分算是借,让儿子打个借条,不需要儿媳签什么。。。你自己去问问律师朋友。。。万一离婚,先把你钱还了再分财产。。。一定要咨询律师,别让儿子知道。娶了媳妇忘了娘。。。还是小棉袄好。但是将来孙子孙女还不是跟你儿子姓?
          • 如果是结婚,我们很乐意尽力出钱,反正只有一个儿子。郁闷的是他们不结婚呀。。羡慕有女儿做小棉袄的
            • 你可以完全不给钱,反正也不是结婚,现在的孩子,可能不婚不育。参考徐静蕾和黄觉,不婚不生。自己挣钱自己花。黄觉父母会怎么想?
              • 嗯,但又不想搞黄了,以后被埋怨呀
    • 这不是钱的事, +3
      明显女方有些三心二意,什么父母离婚有阴影,都是借口。我们系有个女同学,朝鲜族的,会弹琴,长的不错。有男同学追她,就说自己只找朝鲜族的。后来认识我们寝室老大(比刘德华帅),也不提只找朝鲜族这码事了,总来主动教老大弹琴,后来老大的女朋友都快翻脸了。
      • 如果两人没有同居,我也有这个怀疑。
        • 现在人拿同居不当回事了
          • 真的呀?!那还真是小心些
            • 你别听他瞎说,跟你的孩子情况不一样。有些女生是害怕结婚。
              • 嗯,好的
      • 朝鮮族的女同學就想找你們老大同居,沒想結婚。
        • 要是在旧社会,让她做妾估计都同意。
          • 拒绝自己不喜欢的,勇敢追求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没错。老大有女朋友,应该同样拒绝这个女孩子的追求。不理解你为啥责备她
            • 没责备她,只是说她双标的太明显。
              • 女孩子就应该分清楚喜欢和不喜欢的人区别对待啊。
                • 问题那个追求者也是我们寝室的
                  • 对不起,我明白了。那个追求者是不是你?
                    • 不是
      • 你这个故事就是女孩子委婉拒绝自己不感兴趣的男孩子的追求,没毛病
        • 不是故事,是真实发生的。
          • 难道你觉女孩子该说“我不喜欢你,滚远点?”
            • 现在理想的结婚对象还没出现,就暂时混着呗。
              • 太可怕了。回头甩都甩不掉。
              • 鸡肋
                • 双方解决了生理问题,还同时解决了向双方父母伸手凭空要钱被拒的问题。无需租房寄人篱下。找了个合伙人,实现自给自足的购房问题,可能还可以出租空余房间做做business,怎么是鸡肋? +1
                  • 女方当男方鸡肋,没遇到满意的,先将就着,遇到满意的,立刻弃之不顾。 +1
    • 你怎么做都合理 +1
      • 谢谢!
    • 算计到家了!你缺钱吗?
      • 如果是结婚,我们很乐意尽力出钱,反正只有一个儿子。郁闷的是他们不结婚呀。在可能打水漂的情况下,不愿意倾力出钱。
      • 这个支持你!娃说,中国家长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只管推娃,对其他(父母和孩子的关系等)不管不顾。但孩子们出色成长后,父母却不相信他们有能力和眼光搞定一切,干预插手各种事情。。。很多华二代还说,过节回家和父母不能呆超过三天。 +1
    • 顯擺。倆孩子收入都不錯,又都有財商,你就自己找樂趣就好了。 +1
      • 谢谢安慰。。
    • 一并谢过楼上网友的建议。感觉比较有谱了。。。
      • 有谱就好了,多考虑考虑儿子的感受。
        • 你这么说话,太让人不适应了。居然说的很有道理。你怎么了?人生巨变,发生大喜事了?
        • 就是为此才来咨询呀。谢谢您的回复
    • 合理。
      • 谢谢支持
    • 知道有一对couple同居10年后,在决定要孩子前正式注册结婚了。所以,同居不等于没有长期的commitment。其他的,也因人而异,但别把孩子们惹毛了就好。
      • 同居和结婚真的还是差挺多。 +2
        同居关系,一方挂了,另一方继承不了遗产。同居关系可以不管对方的负债,不管对方的生老病死。婚姻则不同,深度绑定,挂了钱都归对方,欠债一起还,手术单上配偶有签字权的…拔了管儿,拿走所有的钱,你说婚姻是不是个挺严肃的话题。真爱是我了解所有的责任和风险,我知道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依然决定和你在一起。
      • 就是为此才来咨询呀。
    • 这个好,要不要还的大权捏在你手里进退自如 +1
      • 谢谢支持
    • 我觉得父母不能参与太多,可以问问他们两个借部分钱给他们当首付买房,他们同意就借给他们,写个借条两人都签上字,他们不同意就不借,对方父母愿意借也一起写借条,这样他们万一分手先把你们的债还上,剩下的赚的平分,都不吃亏 +1
      • 嗯,好的
    • my two cents. +1

      "两人租房同居一段时间,准备买房", 我觉得女孩并没有骗钱的嫌疑。 近几年见识了几个离婚大战,非常理解女孩对于一纸婚书的恐惧, 正如楼下所说,结婚证结婚时没什么用离婚时有用, 也许这个女孩在幼年见识了父母离婚-如果是在中国还会有两方家庭亲友单位社会的各种拉扯 对此心生恐惧 甚至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那是很常见的,她对婚姻生活不乐观也是很正常的, 也许她只是想在一起的时候努力让生活过好,万一又要分开的一天,最起码曾经的恋人不用撕扯得面目全非。作为一个孩子进入了婚恋年龄的中年人,我也能理解楼上大家的发言。但是每每回想自己的青葱岁月,还是更愿意以善意理解包容来对待孩子们的选择。 顺便祝大家2024新年阖家欢乐。
      • 同居就不厮扯了?结婚的时候,大家签婚前协议,不也一样?找一个鬼佬律师,把协议方方面面都考虑清楚就可以了。这就犹如租客找房子,不想签合约,为何?因为想随时随地就搬家。有合约,还会限定一定要居住满半年或者一年才能搬离否则损失严重。
        法律保护租客,合约对租客有限制。法律也都是保护弱势一方的,大部分都是女方是弱势一方。但很明显, 此case女方是强势一方,签了合约就限制了强势方。
        • 同居确实少很多撕扯, +1
          据我个人我会选择婚前协议,但是对婚姻有恐惧的人未必能克服障碍理智思考, 婚姻有关感情,金钱,还有关人性,如果只需划出道道,那就简单了。同居买房各出个钱,贷款分担,其它个人财产各不相干,互不贪图,挺好。 更何况 一纸婚书, 从此此人就是你在ICU是可以签字决定你生死的人,谨慎一些 无妨
          • “从此此人就是你在ICU是可以签字决定你生死的人,”--你是想躺在ICU里昏迷都没任何人能有权利帮你签字动手术,只能白白地等到死神来临?我实在看不懂你这逻辑。
            还有,一点我要告诉你。这里并非结了婚都可以决定ICU病房里的人是否动手术哈。病人如果没在律师那里做POA,到医院也没有做POA的话,就算结了婚也不能帮着签字的。
      • 说的有道理。
        父母还是少主动参与,除非孩子买房首付不够主动提出借钱,心理觉得不舒服还是别给了,否则有点事就拿这个说事,自己不痛快,孩子也不痛快,不如留着等以后他们有了孩子给钱买教育基金,我一朋友孩子嫁了老外,男方父母给所有孙辈买了RESP,生一个买一个,但是买房没听说出钱
        • 借钱没问题,给的话就给可以容忍打水漂的。。。
          • 那就照你舒服的方式来,都掏钱了还落个不舒服图啥
      • 父母离婚肯定有阴影,老二男朋友自己家庭幸福,他说绝对不当family law lawyer,说是太可怕了,还有孩子牵扯其中。他看着都害怕,别说生活在离婚的家庭中的人。
        • 当年我儿子也是因为不想给坏人辩护,而不当律师的
          • 律师也可以保护好人的
      • 谢谢您的分享!我的感觉这个女孩就是这样的。。理解归理解,从我们的角度,还是很郁闷。。
      • 就我个人经验,年青时的确比较感性没那么理性
    • 你儿子在哪个省?这不正好?女的不愿意结婚,就common law 就好了。在安省,common law 分不了asset. 结婚反而要分Matrimonial home.
      • 在安省。谢谢!看来是白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