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虽然好几个子女,但是都不在身边,也有事业和家庭要忙。最后讨论的结果就是让老人住经济条件最差的乡下老大家照顾。他们可以一边照顾老人,一边忙自己家里的农活。
离开其他大部分子女不是很远(也有很远的),但是平时可以去看看老人。但是大家都需要出钱。既照顾了老人,也暂时解决一下老大家境困难的问题。
依据中国的继承法,如果这个丈夫有几个成年子女,有几个活着的直系亲属(父母也是直系,可以继承)。他们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也有分财产的那死去男人的财产的。你凭什么把死人的责任都推到一个死了丈夫,只能分到很小一部分财产女人身上?
离婚后没有继承权,但是那男的原本还需要支付赡养费给她吧?这种情况,老人是不是应该支付赡养费给女方???
并没有说只要结婚了就必须要赡养对方的父母,即使对方去世,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是因为婚姻仍然存在,并且在离婚或配偶死亡之后,这种义务就将不存在,至于丈夫的死,妻子仍然需要赡养她的公婆,全看个人意愿,在法律上她并没有这个义务。
同时,我国法律也并没有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有赡养婆婆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所以说,配偶去世后没有离婚证这种东西,但依照法律规定,从宣布死亡开始,从法律层面的夫妻关系就已经可以说是解除了。至于对方愿意为去世的配偶照顾父母,完全是出于道德,而非法律要求。
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优先,顺序继承,若是按照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其父母可以得到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替子女尽到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