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沒有任何型式上的"intercepting",根據section183.1of the Criminal Code of Canada的法律排除效應,你可以合法的錄下你自己的電話,並且可以把錄音提供給你的律師,做為保護自我權益的證據之一,法官是否願意採用你的電話錄音,根據案件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因此,在錄製自己的電話前,"道義上"告知對方,可以讓錄音做為證物的公平性增加,法官接受做為直接證物的機會會更大,如果,對方已經告知電話會錄音,則你做的相同錄音,可以完全成為法院直接證據,不會受到任何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