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2003-6-19
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这样想会上瘾的。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我不敢啊,胆小啊。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2003-6-19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环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2003-6-19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他阻拦我再去北京。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我说:我不要照片了。一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看到照片,他眼中的我,笑得灿烂,笑得真实。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我们恢复了联系,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他总是说很感动。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二十七小时12:00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13:00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14:00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15:00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16:00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17:00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18:00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21:00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00:00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01:00“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02:00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03:00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12:00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13:00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14:00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15:00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2003-6-20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我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我还对他说: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靠,4:54了,洗洗睡吧)
2003-6-23
唱K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淫乱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淫乱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2003-6-24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长隆长隆,心情很蓝。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他说:好。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他笑。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
“去哪里?”
“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
“我陪你去。”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他比我想像的单纯。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起了鸡皮疙瘩。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不。”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淫荡。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后来,发生了一夜情。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后来,他完全消失。
2003-6-27
旱涝保收
我过着很自得的生活,有一份可以把自己弄得好像很忙的工作,工作之余又有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而且做爱对象有得选择,有得更换,资源充足,我不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付出感情,更不会对我造成干扰,像一张CD,想听就听,不想听就粒声不出。一个北京网情曾这样跟我说:我们都不缺做爱的人。但他有时会说:旱时旱死,涝时涝死。相比之下,我是旱涝保收。这点更让我自得得不得了。昨天回家困顿如牛,关了手机睡觉,一觉醒来已是子夜。忽然有电话进来,一个恋袜癖——喜欢女人穿着丝袜跟他做爱的男人。他问:“今晚有空吗?”
“没有。”关了机。安心睡觉。中午醒来,发现又有条短信,是个画画的男人在凌晨一点半发来的。“真无聊,找你一次就关机。”鬼话,上次他也是凌晨找我做爱,为去他画室还是来我家商量半天。最后我说:既然你找我就得你出门。他醉熏熏来了。昨天还是星期四呢,就都蠢蠢欲动了,现在的人真疯狂。
吃午饭时,恋袜癖又来预约:“今晚有空吗?”
“没有。”
“都安排满了啊?”
“是啊!”
“那什么时候有空啊?”
“很久以后吧。我不告诉过你吗?我不喜欢重复。”
上周六换了三双丝袜跟他做爱,新鲜有趣,可以写进专栏了。再做一次就变了很多余。我功利得很呢。本想过一个没有做爱负担的周末,意外发现家里的煤气用光了,真惨,今晚要冲冷水澡!就算有特殊人物来做爱也会麻烦得很!想想看,他在大汗淋漓呼呼哇哇之后,居然只能冲冷水,会中风的!莫名地悲凉起来,今晚似乎很有必要为了冲个热水澡去一个男人家做爱啊。就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很久以前,还在大学三年级,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在一个男人家过夜,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幸福死了。那年冬天,我是我们宿舍过得最温暖的女生,因为,我经常能冲个热水澡。今晚,只要一个家里有热水的男人。旱涝也有不保收的时候。
2003-6-29
不怕出名不怕壮
在我担心一朝木子美一生木子美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网情赠我金玉良言:“不怕出名不怕壮。”昨夜,去了吧,并且不再抱那只猫。但是,酒过三巡,隔壁的某男碰了碰我的肩膀:“我们在玩一个游戏,输的人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我斜倚着门梁,做出骚不啦叽的姿势。“你、(顿号,似乎说出这个问题他需要很大勇气),你跟多少个男人Happy过?”“六十五。”我脱口而出,转身而去,帅极了。结果整桌男人都很PF我。
酒又过三巡,我准备转移到画画的男人那一桌。但被隔壁桌的男人们拦截住。我无意关心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他们口口声声说PF我的坦诚,我就得更真实。于是发生了富有意义的对话。
“今晚你会跟我做爱吗?”
“不会。我有心理障碍。”
“为什么?”
“你太有名了,我怕出名。而且每个跟你上床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胡说。我还经常有被抛弃的感觉呢。你真的不想做爱吗?我不会把你写进专栏的。”
“我不相信。”
“你有什么值得写的吗?”
“有。”
“是什么?你包皮过长?”
“是的,但我会在结婚前处理好。”
“就算你包皮过长,我也可以不写你啊,这种个案以前就有过。”
“我还是不相信。”
“我觉得你身材不错,做爱也应该很棒,而且我向来认为做爱是最快捷地相互了解的方式,它会让我们很亲密很真实。”
“我害怕真实。”
“如果你不想做爱,我们就没必要聊天了。”
“嗯,我不浪费你的时间。”
其实不跟我上床也会很出名,会因为拒绝跟我上床而出名。我已经在博客上发现了他当夜回去写的日志。我们就相互吹捧吧。他称我为“牛比女子”,那我就称他为“包皮男人”吧。每个自律而自我保护的男人都有过长的包皮。
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
假日里收到鸡尾酒品尝会的邀请,为自己是否要夜夜笙歌犹豫了很久,临近子夜才出门。到场时正式酒会已结束,但主人热情不减地让调酒师现做几个作品给我鉴尝,喝过了温柔的“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个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预设着一夜情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时忽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呆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我并不与她们性交,我只喜欢让她们用手指插入我的身体,……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精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90美元的水壶。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做不到才电爱
刚冲完一个热水澡,手机响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你在干什么?”“准备穿内裤。”本来只是谈情说爱的电话因为这样的开场白突然色情了。
我看着摆在面前六七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内裤,决定诱导下去。“你说,我该穿丝绸印花的蓝色内裤,还是薄纱透视的?”他笑了一下,我能感觉到他脸红了一下。他说:“透视的吧。”
天太冷了,我钻进被窝。真巧,他也正在被窝里。气氛越发不对了。甜蜜的声音经被窝一捂变得暧昧。从我17岁夏天时窗外一片落叶,谈到他忧郁的乱发,性感的嘴唇,健康的皮肤……(此处省略300字)呼吸完全变了,毫无经验的我们不知如何到达高潮,手忙脚乱之际,声音断了,上帝开玩笑,我的手机没电了,而房间里没装电话。不知那瞬间,千里之外的他,什么表情。
像刚发育的学生好奇生理卫生课,尴尬之后,我决定“发奋图强”,恶补一番“电话性爱”知识。专家说:“闭上眼睛去想像你在抚慰他;而当你抚慰自己时就想像是他在抚摸你。相互的交谈并轮流给予对方回应,偶尔描述一下你的感受,或者告诉你的伴侣你正想像他正为你做什么,或者你在为他做什么。最后,用这种方式去想像彼此正在做爱,或许,你们可以借助一点润滑液。你们可以一起自慰,然后达到高潮。”哦,我和他操作无序,但有创意多了!专家还说:“记住,不要在计时或者是可以插拔的电话中进行,它们会干扰你的电话性爱,毕竟,这是你们之间最隐秘的时刻。”专家怎么不提醒手机用户一定要充满了电啊!
那么,芸芸大众的“电爱”生活如何呢?一家门户网站“你有没有尝试过电话性爱的经历?”的调查结果表明:“有,感觉非常具有挑逗性; (3059/8776票)34%”,原来,我的“电爱”处女时代比1/3的人要漫长,后知后觉到不懂电话那样冷冰冰的东西也能成为性工具,不过电讯时代的聊以慰藉是否有点悲哀呢?不久,在网上邂逅了一名男子,他有过记不清的“电爱”经历,他就那样波澜不惊有问必答地对付了我2小时。然而经验传授完毕后,他说了句肺腑之言:“只有做不到才电爱,还是真实的好。”
呵呵,每个躁动的夜有多少“做不到”的人电话响起,每个断了的电话还在发出那么性感的:DO,DO,DO……
宝贝,不许动
一个热水澡或冷水澡后,我们互相抚摸,他温柔的手指开始用力,他的身体也蓄满了电般地冲动,然后他的脸出现在上方,额前几缕长发垂下来,他进入我的身体,表情在几秒钟内变得紧张,我刚感到一阵充实和抽动,一切就伴随着那声:“啊,不行了。”结束。然后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们断断续续交往了一年多,这样的场景反复地出现。按照某些医学文献的看法:“按阴茎进入女方阴道,随即开始性交磨擦动作直至射精,完成这样一个生理过程时间,正常标准为2-6分钟。”他经常是达不到这个基本时限的。但按照一种比较具有社会文化倾向的早泄定义:“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他又是可以争议的,因为他有个观点:“简单就是快乐,男人的快乐是很瞬间的,越快完成越好。”那么,如果他希望的时间是1分钟,他恰如所愿。
他自尊而固执。我试图让他用过某个品牌防早泄的持久超凡型安全套,他也是速战速决,还嘲讽道:“有用吗?”我也曾把闹钟摆在床上,让他做到规定时间为止,他就面无表情地盯着闹钟,像做俯卧撑那样,缓慢而机械地起伏身体,10分钟一到就准时“释放”,然后问我:“这样好玩吗?”
我无从知道他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的性经历,在脑海中留下所谓“痕迹反射”的信号。他有着处女座男人的敏感和冷漠。我一度放弃这种不和谐的性和感情。但分开几个月我们又见面了,又继续做爱,偶尔他有些歉疚,在不可避免的高潮后,还善解人意地耸动几下,以慰藉我的性欲。我忍不住对他说:“知道吗?有时我宁愿你不做,你被激情折磨时更美。”潜台词是,他的可观性远大于可用性。
我是个喜欢淋漓尽致的女人,喜欢很耗的做爱方式,而不是节能电池。为了让他适应我的系统程序要求,我查找过各种克服早泄的方法,但不管是席曼斯(Semans)博士于1956年发明,经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倡导的提高男子射精的刺激阈的“挤压法”,还是1995年美国一位泌尿学家将临床上常用的延长射精时间的技巧改进所得的“开始-停止法”,不管是“耐受训练”还是“脱敏训练”,都人工痕迹太明显,并且对女方“克制性欲”的要求甚高。而我希望在不失浪漫的状态下卓有成效地为之。
事情没有预谋地发生了。某个夜晚,他喝了一点酒(酒精正好能缓解紧张感),来到我家,照例进浴室冲凉,天气热,他开了冷水(冷水正好能让血流减慢),我出其不意地走进浴室,嬉戏地抚摸起来,他立即亢奋,但冷水不停在我们身上跳荡(冷热自然调节),缠绵到一定时候,我双腿跨上他的腰间,他托住我,顺利地进入,他激动但又不能运动自如,当他又要不可避免地剧烈时,我紧抱住他,反复地说:“不许动,不许动。”像命令又像温柔的申请,感受着他在我体内微颤的充实,而他也逐渐适应,我们接着吻过渡,再进入新阶段,到关键时刻,我又在他耳边说:“不许动,不许动。”直到同时达到顶点,我不再控制,他也尽情释放。
“太厉害了。”他由衷感叹。成功的案例,使他“简单就是快乐”的观点有所改变。虽然他听到“不许动”的指令时,一边抱怨累一边微笑。这个夜晚,我们又以常规方式再做了一次爱,前所未有地坚持了26分钟。思考着早泄是种真相还是假相,我安安静静睡去。
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
“你喜欢穿丝袜吗?”“不太喜欢,夏天穿丝袜很热啊。”“你有丝袜吗?”“有吧。很久不穿,忘了放在哪了。”“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以上对白发生在我与一个男人激情纠缠的时刻,他一遍又一遍请求我穿上丝袜。
“好吧。”我跳下床,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杂物包里找出了3双3年前买的连裤丝袜。“有肉色的,有灰色的,要哪双?”我朝他扬扬了手中的丝袜。“我更喜欢肉色的,透明的,接近皮肤的颜色。”他比我还着急地让我穿上肉色丝袜,并阻止我关灯,“我要好好看着。”他抓住我的脚,从脚趾到脚弓拜物式狂吻起来。我好奇着他的举动:“为什么丝袜让你这么激动?”“它带给我联想。”“联想到什么?”“女人。”……之后的做爱过程中,他始终在视觉或触觉上保持着与我的丝袜的联系,一副充满赞美的表情。
当他走进浴室,我又锲而不舍地追问丝袜问题。他不承认自己是恋物癖,“我从不收藏女人的丝袜,只是做爱时女人穿上丝袜会让我觉得更刺激,丝袜让女人的腿显得光滑,线条也更优美。”“还有呢?”“一种朦胧美,就像女人披着层纱比什么都不穿更性感。”第一个穿丝袜跟他做爱的女人是他的女朋友,但她并不喜欢,“她说我变态,穿了几次就不穿了,因为她觉得我爱的是丝袜,不是她。”“穿与不穿还是有区别的吧。”“她不穿我也可以做得疯狂,她感觉不出这种差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很快又进入第二场爱。我刻意披上蓝纱披肩,穿上灰色连裤丝袜,巫女般看他的反应,蓝纱的“朦胧美”并没有增进多少他的性欲,他吻着灰色丝袜时也没有上一场激动。我说热啊,脱掉丝袜正常地做爱吧。他答应了,但做着做着,他又忍不住拿过丝袜套在我脚上,一只肉色,一只灰色,然后,他握着肉色丝袜脚,又狂吻起来,我侧在一旁,看他近乎神经质地两眼发亮,而我的脚像只道具被捏着,无比荒唐。
他走时,问要不要帮我洗丝袜,我说不用了。他其实是个长相漂亮,除了见到丝袜会失控,基本上温柔体贴的男人。之后几天,我不敢看自己的丝袜,怕传染上他的“联想”症状,甚至变成同性恋。但我在网上发现了许多爱袜者的部落,比如“丝袜城市”,男人与女人寻找着志同道合的“袜友”,在他们眼中,这跟音乐或电影发烧友一样正常,属于“恋物倾向”。对于恋袜成因有性学专家分析:“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位穿女式的长统袜和连裤袜的女性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题主要是偶然地将手淫(性兴奋、性满足)与女性的丝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不良条件反射。”那么,喜欢女人做爱时穿丝袜的男人到底变不变态?现代的性社会学家已不再绝对把脱离生殖活动的性生活模式认为是变态行为,而称之为“性偏离”,或者如英国著名性学家蔼理士说的“爱欲象征作用”行为。“譬如一个恋足癖者,他仅仅对女性的脚感到迷恋。当看到女性的足,他就情不自禁地产生性冲动,如果这时有机会抚摸和嗅她的脚的气味的话,可能就立即出现性欲高潮。”所以,丝袜是具有爱欲价值或使恋足者的“爱欲象征”更完美的东西。但爱上你的丝袜,还是爱上你,真是个问题。
以车为床 我的理想
我有一个“帅气老太太”的理想,就是50岁的时候嫁给卡车司机,终日在公路上奔波,旅行,在大卡车上做爱……心中充满《燕尾蝶》的青春图景和Tom Waits的在路上情怀,就像回光返照那样,在经历了沧桑而毁损的人生后,开始单纯的流浪,白头到老。
我向10个人说起我的理想,结果均被宣判为“白日梦”。其中一个的理由最充分:“中国哪有那么多卡车啊,就算有,到了你50岁,也未必有合适的卡车司机啊。”唉,本来只是很小女子的想法,只是对40%的女人的理想的小小发挥——有个很八卦的网站做过一个很八卦的调查,说如果不睡床,女人们最喜欢睡在哪里?答案五花八门都有,什么浴缸、阳台、草地、客厅地板甚至是别人房间的沙发上,但没想到有40%的女人认为是大卡车上,结论是女人比男人更希望成为“车床族”。
的确,大卡车是最雄性的交通工具,粗犷度可与火车相比,但拥有私人火车的可能性为零,加上火车循轨而行,比较乏味,不是我的那杯茶。而在既没卡车又没火车的情况下,我在一辆吉普车上完成了“车床”初体验
那是一次冒险有余,浪漫不足的经历。一圈人在犹如沉睡森林的酒吧喝到醺然时,我瘫软着滑进身旁的中年画家的怀抱,“喜欢吗?”“喜欢。”“走吗?”“走。”简短确认后,他像扛一棵桃花树那样把我扛在肩上,大义凛然地穿过酒吧,走到泊在门外5米的吉普车前,扔进去。“去我家还是你家?”“就在车上,不好吗?”“哈,我还没试过。”他犹豫着在马路上绕了一圈,居然又绕回酒吧门口,搞艺术的都是疯子!在我凌乱的挎包里找安全套时,他一一关掉车灯,发动机停止了喘息。迫不及待地钻到后座,手忙脚乱地扒衣服,但在比沙发还小的座位上难以施展,我的脖子被车窗抵得酸痛。“等等。”他把后座椅背都拉了下来,这时,空间宽裕了,车真正变成床了。手机不合时宜地3次响起也只能置之不理,但酒意渐渐醒了,车窗外的树影渐渐清晰了。我们是如此地无遮无拦。当有人影在车外晃了几下,并传来手拍车窗的声音时,我们马上停止了动作,像黑猫潜伏半晌。然后,放弃了继续,开始清醒地检讨:怎么没把车开到白云山上去呢,酒吧里的熟人都还没走吧。对啊。车窗应该贴上隔热纸或遮阳板,外面的人就什么也看不见的。对啊。怎么能放肆地叫呢?对啊……
所以,我“车床”初体验,就像初夜男女的性爱一样,没什么借鉴价值。如果要学,就学“车床文化”最兴盛的台湾人,曾看过他们写的《车床族完全入门手册》,从“春光不外泄”之准备隔热纸、遮阳板、汽车避震针;到“软体教战”之利用方向盘、排挡杆、天窗,以及前后座最佳交合姿势;再到“享乐升级”之到山上晒月光以及利用车内视听设备制造前戏……应有尽有,学无止境。
不过,迄今为止,我最浪漫的一次,却与车有关与“床”无关。那是冬天,开往清晨的出租车上,他把我抱到腿上,背对他坐着,只褪出裤子关键部分,遮掩完好,很顺利就进去了,然后,伴着车的节奏,我们轻轻地上下动着,若无其事地聊着天,看城市一点点亮起来。
非常男女 非常速配
如果你单身,如果你工作到凌晨3点半,大脑一片空白,忽然饥渴,这时酒吧都打烊了,你过往的性伴侣都关机了,而你身边又有一堆从洗衣店拎回的床罩、被套、枕套,最好有人帮忙料理“床务”……你该怎么办?
我最快速地登陆一个网站,最快速地点击名单列表里的一个男头像“外籍华人”,问:“做吗?”他说:“好。”“为什么用这么别扭的名字?”“我在加拿大念了MBA,并在那边生活了8年,刚回国。”“哦?”“给你看照片。我是个漂亮的男人。”他自信并自觉给我发了照片。只花3分钟就通电话决定见面,非常高的效率。
他很绅士地接过我手中的床上用品,坐上出租车,我们坦诚相见,一见如故。他铺床罩入被套的动作很干脆,像个单身已久擅长家务的男人。如果不是一夜情,这种亲切感与体贴足让人感动。但因为心照不宣,我们不那么激情澎湃,他以丰富的经验完成每个环节,并不时指导:“不要那么快吻最敏感的部位,先亲我的耳朵,我的乳头,我的大腿,你看,我的腿是不是很漂亮……”我想发笑,本该是陶醉、疯狂或者征服的事,变成了“业务”交流。第一次,弄脏了床罩,撤掉床罩,再来第二次……但总有什么不对劲,两个人固执地做着一个连我们自己都不相信的“爱”。
好了,我决定“休战”,关心一下他的海外单身生活。“你在加拿大的性生活怎么满足?”我问。“加拿大有很多‘太空人’,就是移民后,把太太留在那边念书或工作,自己回国做生意,一年几次飞来飞去。那些太太们很容易寂寞,经常参加舞会,我们就成了她们的伴。”“都跟‘太空人’的太太?”“当然不是,华人圈有自己的社团和单身俱乐部,经常搞派对。”“性派对?”“没这么露骨,通常在媒体上登个单身派对广告,闻风而来的人聚到一起活动,有时玩钥匙派对,大家聊天喝酒,最后女人抽到哪个男人的车钥匙就跟他回家;人多时,我们玩一种中文叫‘游龙戏凤’的游戏,女人坐着不动,男人绕着桌子轮流跟女人聊天,每个人有3次机会,每次3分钟,每一轮女人选一个她喜欢的男人,最后,如果3个男人中恰好有喜欢她的,就配成一对,如果没有,女人还可在喜欢她的男人中挑选。”“还是配不成呢?”“那就出局,徘徊门外再找机会。”
他讲解着我在电影《冰风暴》里见识过的上世纪70年代已在西方流行的钥匙派对,以及我在《欲望城市》里所看到的梅兰达参加的“谈话”游戏。他还坦率地说出他所在的华人社团名字,他所主持的单身俱乐部的名字,以及自己的名字。“《XX日报》海外版还做过我的专访,单身俱乐部的活动很受欢迎。”的确,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他所说的那些名字,并在“加拿大文化”看到类似“游龙戏凤”的“7分钟约会”,经营此活动的由咖啡店改装的“快速约会所”生意火爆,“因为在快速约会所见面,再不满意也只需忍耐7分钟,一见钟情谈得再欢,也不能超过7分钟。不少人认为,这种方式正好适应当代人忙碌的生活要求。”
作为交流,“外籍人士”问起他在加拿大时听闻的“广州性放纵”。呵,关于“性放纵”,网上调查有38.6%投票表示“人都有性的需要,这没有什么”。这世界越来越庞大的单身族,是否信奉着:“当一个人在身体或者情绪上需要性的时候,就去得到它并不是罪恶”?
临走,他细心地铺好床罩,并掏出护照和健康证让我看:“我没有艾滋。”
你是我的第一个
一年之中总会与他不期而遇几次。有次是在拥挤的电梯,他一进来看见我,小心地展开微笑,但被我僵硬的表情挡了一下,马上像触礁的船,过了几秒,我与旁人搭讪,他又飞快地抬头微笑,然后再次触礁,原来我不是跟他说话,幸好我的楼层到了,不然会听到神经折断的声音。其后几次,他的反应极其夸张,比如在楼道,他正悠游地走过来,一发现我居然撒腿就往回跑,又比如在大楼门口,等着雨停,他不经意扭头看见我,条件反射地弹到几米之外。只有一次,他从容地从我身旁走过,因为他拉着一个看似女朋友的手。
这道推理题叫:你的存在是对我的伤害。答案:你是我的第一个。当有男人说起他们与某女做爱意外发现是处女后立刻搬家换手机号的经历时,我明白自己的尴尬在于身处一部无厘头的连续剧中,一个在第3集就被安排死掉的他,在13集、23集、30集……又好端端跳出来,大跌眼镜。如果事先知道答案,我就不会让故事发生。
他是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两年前从外地到广州。也许当时他急着摆脱无亲无友的孤独局面,对我的热情顿生好感。他像纯情少年般给我讲了好多故事,一顿火辣辣的四川火锅后,我善解人意地领他回家。呆在房间里,他看着我说:“你很迷茫,让人心疼。”我笑了一下,这台词太熟悉。他一把抱住我,像蓄积了多年的能量,从厚厚的嘴唇到长满青春痘的脸,滚烫如火,他搏动的心跳震着我的胸口,下面涨硬如弓。他喘着粗气把我扔到床上,扒光衣服,像做生物学研究那样,摸来摸去,然后注意力集中在下体,我不由狼狈:“要就开始吧。”他找准靶心,挺了进去,但他不知如何控制节奏,只凭着一股劲乱冲乱撞,强硬、冒昧……他埋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我爱你!”我愣住了。他又重复一遍:“我爱你。”我一急冒出了一句:“啊,你还没有戴套,赶快戴上,床头小柜里有套。”他诧异?伤心?不可想像。他找出安全套,又是磨蹭半天,“快点戴上啊!”“我不懂。”“盒里有说明书,自己看!”这场爱做得有些不可理喻了。他很窘地读完说明书,慎重地戴上套,然后,乱冲乱撞,完毕。我们相望发呆,气氛怪异。良久,他问:“你有过多少男人?”我生气了:“不会回答你的。”“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他委屈而失落地说出这句话,我看着它如一团有形物在天花板和墙壁之间砰砰撞了几下,歇斯底里叫道:“你给我出去,永远别再见。”
后来,碰到小男孩我总是心有余悸。曾有一个大三男生回忆他的初夜:“她是我师妹,追了我大半年,我们终于做了爱,那是我的第一次,但她很快不理我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与校园BBS上认识的多个男生都发生过关系,她这么小就游戏性爱,太可怕。”后果是,他留下了障碍,渴望爱情又不相信爱情,渴望性又无法正常勃起。也有一个30岁的女人吵着要嫁给处男,因为她交过一个画家男朋友,两人开始关系很不错,都快结婚了,后来发现他所有作品中的女孩,目光都惊人的相似,她在他的钱包里找到了答案,他一直把他的第一次的女子照片放在钱包里。结论是,男人的第一次性对象,和女人的第一次恋爱一样,终身难忘。
万物都是无辜的,处女是无辜的,处男也是无辜的,男女关系就像交易,时间与时间的交易,感情与感情的交易,贞操与贞操的交易,性与性的交易……若干交易中,只要出现一个不平等交易,就可能出现伤害。包括非常规的同性关系,比如电影《西班牙处男》中,因为好奇发生关系的两个处男,投入感情的丹尼也被纯粹游戏的尼高伤害。但我始终相信万物能量守恒,你在一个交易中损失的,总会在另一个交易中得到弥补。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21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11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 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2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12.5元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12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72小时内有效。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72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4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说:“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时,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
走哪儿睡哪儿
有份关于“最可能发生艳遇的地点”的调查,统计结果为: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上55.68%;陌生的城市里32.66%;风景名胜地10.55%;网上11.1%。综合一下,你会发现它提供了理想的旅行计划:通过网络与前往的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约会,免费享受当地“导游”服务,可能的情况下,还免费享受食宿,以及发生浪漫一夜情,然后,当离开一个地方,搭乘飞机或火车到另一个地方,又有新的插曲发生,随时调整目的地,如果没有,继续约会下一个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只要你有足够的魅力,就有一个完美旅行。
我12岁时就想当个旅行作家,后来这个理想慢慢演变成“博爱流浪者”,但还没处于失业状态的我不能够肆无忌惮地周游世界;安全感和信任感的缺失也让我不能够太过于冒险。折衷之后,我决定选择一个周末,到百里之外的深圳去做个小小实验。
首先,我要解决“睡在哪里”的问题。动身前两小时,登录“深圳情怀”聊天室,一眼就看见了“我住在酒店,谁愿意见面”的发言,哈,酒店是个不错的睡处,于是我跟他搭话,原来是个北京出差到深圳的管理人士,希望在明天早上离开前有个“香艳”的约会。我坦言就是要蹭他的酒店房间睡的,如果到凌晨2点,我无处可去时,还可以一个电话就见面的话。他答应了。我鬼魅而笑:孤男寡女在它城约会,多浪漫!当然,我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又以速战速决之势“掳获”了两个GG,他们表示热烈欢迎,又问:不怕遇色狼?嘁。
坐上火车,1个小时就抵达了。决定先考察一下“酒店”,推门一看,是个矮个子男人,头还有点秃,他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不时有工作邮件弹出来,旁边的电视在播放色情电影片段。又看看他递上来的名片,是个知名软件公司的中层。“今天找到多少MM?”“有2个可以出来,但一定要到五星级酒店。”此对白一出,就注定是个没情调的下场。他却本着“既来之,则做之”的观点循循善诱,“人到了陌生地方,都想成全一段艳遇。如果我们不上床,这个约会就不完整,就没有意义了。”接着脸贴过来了,手抱过来了,沿着脖子往下摸,就要伸进衣服了……情势不妙,我得抓紧开溜。溜前问一句:“如果我是个很丑的女人,半夜里来了,也会留我住下吗?”“只要是女人。因为她无处可去。”感动得不行,甩门而去。
天使到了陌生地方,就该变成魔鬼吗?离开酒店后,我决定约会下一个GG。见面的一刻,用他的原话说:“看着你那好像软毛刺猬一样的脑袋,我浑身就痒痒。”幸好,他是我喜欢的型。从喝GG亲手煲的第一道汤到次日告别,我们共度了24小时,经由他我了解到自己的高潮反应是身体忽然僵直,他也经由我发现以“机械运动”累积激情是错误的。夕阳西下,我们怀着由性生爱的一丝丝伤感拥别,总结如下经验:1.做爱是陌生人最快捷的相互了解方式;2.艳遇的关键在于你够不够奋不顾身;3.如果我们要进行最不费劲的旅行,可以翻入“世界之窗”,从艾菲尔铁塔到故宫,留下光辉的爱迹。
有人说:在日益孤独与冷漠的城市,我们所需要的仅仅是互相取暖,互相了解彼此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同城约会”越来越泛滥了,打破城市界限的性爱之旅是不是更新鲜?事实上,这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白日梦,因为曾有个摄影师,在陌生城市凭着网络约会MM,好吃好住好睡,在一个多月里,游走了20几个城市。他的真性情和“行为艺术”让人惊叹之余,不禁窃笑:明年这个时候,该有多少孩子叫他爸爸啊!
木子美:遗情书(摘录)
遗情书--谁说我没有爱情,我天天写遗书。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1)
(此小说写于1999年12月,那时我上大学三年级,我是“卡通一代新新人类”,我让不同符号的男人在小说中带出、消灭、重现,记录他们的真实生活和不同的内心世界。而“他慰”主张又是一种女性享乐主义。)
“美好生活从他慰开始!”
新人类俱乐部的最新广告从80楼直至地下室,一个金发美少女双腿张开骑在红发帅哥屁股上。
密集的人群,由不同颜色和年龄组成,所有眼睛盯住屏幕。
打开。硝烟与浊气弥漫的军营,精液从破棉被淌到潮乎乎的泥地上,脸色从潮红变得苍白的慰安妇双腿软软地叉开,气若游丝地躺着,棉被的霉味与胯臭像毒气包围着她。这一天的不知第二十个还是三十个男人,一个紧张得大汗淋漓的毛小伙趴在她的身上,“3分钟到!”一个粗鲁的胡子拉茬的大兵把他拖开,然后猴急地扑到可怜的慰安妇身上。熄灭。
打开。一个戴黑边眼镜,手提公文包的中年人从s大学出来走进z城夜总会,在雪茄和鸡尾酒味交混的沙发上,左右各抱一个粗枝大叶型的波霸小姐,“恩,美人啊!来,一起研究研究我的课题。”旁白:“最非人生活的就是这些女人,可是没有人知道更详细。”他这个态度是个学者的态度,说着他就搭电车,带着钱,热诚地去到那些女人身上研究“社会科学”去了。熄灭。
打开。万人演唱会,麦当娜与一位酷男跳贴面舞,字幕:麦当娜坦言与上百位男子有多性关系。麦当娜将再度披上婚纱。熄灭。
打开。一个中国肥皂剧,衣冠楚楚的先生跪在腆着肚子的女友面前:“嫁给我吧,我是孩子的爹。”女友甩开他的手,不屑一顾:“孩子是我的,与你无关!”一条花边新闻擦边而过:打遍天下无敌手,龙年播下小龙女。熄灭。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58:12 [阅读全文] [2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2)
“他慰时代即将到来!”触触坐在l先生的办公室里,对着他写字台上那张新人类俱乐部活动策划书发呆。l先生为她计算,大约30秒钟,触触的思维从一个卡通作品旋转到明星旧闻,眼睛眨了4下。
“没错,最后一项添上‘集体他慰——所有女成员物色各自的快感伴侣,即由男成员义务提供一次安慰’。”触触不容置否地盯着l先生,在此之前,她应邀来这个办公室,与刚认识24小时的l先生聊天,讲述了2个小时的个人恋爱史。
“噢,你应该休息了。”l先生建议,表示他理解了他慰。
“你说过办公室到你家只需5分钟。”触触用食指拨弄了一个会说话的poopi玩具,“good-bye,晚安!”
穿梭过夜风时,l先生的心颤抖了一下,下坡的脚步像少先队员检阅那样掷地有声,触触抬头一看,对面墙上有条红色标语:“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
“像回到我的红领巾年代。”触触自言自语。“我当大队长时,妈妈还说看着我活受罪。”
l先生没有回应,他当了一晚“回收站”,比触触还累,剩下的事情就是转过几个路口,把凌晨的残局收拾到他的出租屋里去。
开门。开灯。这就是床了。柔软,床单很白,枕头有质地。
l先生开始为触触铺床。第一层是毛毯,黄底黑色花纹;第二层是薄薄的棉被,被套的花色有点旧,表明被l先生蹭了许多个冬天;第三层是棉胎,裸露的,真实的,缺乏弹性的,l先生还来不及给它穿上衣服,触触的突袭让它丢人现眼。
“睡吧,我到隔壁房间去。”l先生像个毕恭毕敬的仆人,又像个谦和的房东。
“good-bye,晚安!”触触像个poopi玩具。
天窗。房子黑洞洞的眼睛正盯着触触的眼睛,她通过它了解到外面正下着的小雨。
柔软,温暖,像躺在阳光下的棉垛上。“这是我睡过的最舒服的床。”触触肯定。“l先生一定经常在这张床上自慰。”触触继续想。
脆弱的狂轰滥炸,耳朵,神经,然后是大脑遭受着一场蹂躏。
“居然有蚊子!”触触非常气愤。“如果l先生睡在旁边,完全可以叮他,但没有。”触触有种突兀的伤感。“所有流浪人都没法把蚊子当作朋友,这只蚊子无赖得像在s先生床上遭遇的那只。”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50:58 [阅读全文] [8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3)
那只蚊子在s先生的耳朵之间的航线迂回地不知辛劳地飞翔,触触数数手背的包,叮了5个。“可恶!”触触骂了一句,没把s先生吵醒。这就是睡着了的s先生,手背上即使有包也浑然不知,因为他的呼噜声来自猪的家族,有时候还会磨牙,像恶人谷的杀手在啃人的头颅,毛骨悚然的声音,让触触的耳朵,神经,然后是大脑遭受着一场蹂躏。“把s先生的口腔打开,检查里面是否长了虫。”触触有股当牙科医生的冲动。
醒着的s先生不是这样的。触触清楚地记得那个下午,3点左右,触触拨通了s先生的手机。
“你相信爱情吗?”触触用温柔性感的低声提问。
“相信,因为爱情是种非功利的东西。”s先生像个哲学教授回答着触触的问题。
接下来,s先生知道了这个给他打电话的女孩叫触触,s先生判断她是个特别的女孩,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并请她一起吃晚饭。
火锅的腾腾热气在s先生和触触之间升起,s先生头发只有半寸,一副眼镜架在高鼻梁上,显得很安全,他右眼下面有颗明显的痣,按毛延寿画家的理论,它属于王昭君同类的“伤夫落泪痣”,但长在s先生脸上,应该换个名称,或者就叫“色相”。
触触穿着发亮的棕红色皮裤,黑色皮衣,头发的颜色与裤子相同,眼影与腮红的颜色相同,唇红与舌头的颜色相同。
“你可以看看我的照片。”触触建议,同时把一沓照片递给s先生。
“这张好。”s先生指着其中一张:触触粟色蓬乱的头发靠在桔色皮沙发上,脸抹得像吸白粉的,一道红条纹从左脸延伸到右脸,嘴唇的颜色和脸的颜色相同,眼影与背心的颜色相同,眉线与短裙的颜色相同。
触触有点失望,s先生没有与众不同,看中的仍是王菲版的触触,而在这沓照片中,y先生看中的是触触穿着黑皮裤红背心,倒在地上与怪兽亲吻的那张。那张照片还刊在y先生编辑的那个“夜广州”版上。
“那天你的朋友在y先生床上看到的女孩是我。”触触真诚地望着s先生说。别人说s先生的眼睛像猫眼,他为此把家里那只从不洗澡带着鱼腥味的猫抓来仔细打量过。
“听说你每次与y先生通电话都要问起我,我跟y先生说有机会见到一定坦诚相告,y先生支持。”触触补充。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9:49 [阅读全文] [3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4)
没错,触触与y先生躺在床上时,像回忆外婆家往事那样聊着,触触说y先生是个敬业的陪睡男人,y先生说:“我还陪嫖呢!”问他陪谁,答案是s先生。
“夜深了,我和s先生出去散步,走着走着,他带我拐进一条小巷。”y先生在床上搂着触触,写小说般描述陪嫖经历。“我有些纳闷,就问这里住着你的亲戚吗?s先生说小巷里到处是亲戚,说完就进了间发廊。他让我在下面等,然后找了姿色尚好的亲戚到楼上去。约摸十来二十分钟,s先生一个人下来了,我问:‘这么快就完了。’s先生居然脸红了一下,没有作答,拉我离开了亲戚家。”
“你真可爱,跟你在床上的感觉真好。”触触笑起来,24小时之前,y先生第一次与触触交谈,目的是完成一个采访。
“你好,我想知道卡通是什么?”y先生在见面的那个书吧里向触触提问。
“卡通……卡通就是我!”触触不擅长做名词解释,高中政治课本上一个简单的概念——市场经济,她背20遍也记不住,上了大学仍用非逻辑思维考虑哲学问题,记忆经常性中断。
“描述一下你在夜里会想到什么吧!”y先生只能将问题的难度下降,冒着采访泡汤的危险。
“寂寞,往事,寒冷,流浪,男人,烟,酒,烛光,disco,吧,床,哭泣,颓废,音乐,童年,梦,喜欢,爱,雨,风,门,窗,明天,夜……”触触把冗长分割成简短,窦唯式的表达很适合她凌乱的情绪。
“你的爱好是什么?”触触不等y先生整理她的答案,率先抢到发言权。
“三陪。陪喝,自己滴酒不沾;陪赌,输了可以从我这里拿钱;陪嫖,有足够的耐心让朋友安心。”y先生已成功地完成角色转变,在离开书吧后,他发展了第四大特长——陪睡,同时,完整地体验到了卡通是什么。
“爱是什么?”触触感觉着y先生的手在她身体上游走,从头发、脖子、乳房、腰、臀到大腿,带着s极对视n极的性能,每个敏感部位,触触会颤动一下,这是快感。
“我爱无能。”y先生喜欢用病状形容自己的感情。
“又是一个伤心过度的男人。”触触看着这个年龄只是稍长于自己的男人,齐肩碎发在半明半昧的夜里覆着半只眼睛,白皙的脸分明还有些稚气,身上的皮肤光滑无比,不像那些沉湎于烟酒,夜以继日地玩和工作而破坏了皮肤健康,粗糙无比的男人。他的伤心不外乎又是在初恋时如何死去活来,信誓旦旦,并且占有了天真善良的女友,以为她永远会听话地依傍着他逐渐宽厚的肩,直到天边。然后,因为自己的某些挫折或生活时空的隔离,使心爱的女友成了别人的新娘,新郎是个并不比自己优秀的家伙,为此,他弃爱一生。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8:26 [阅读全文] [5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5)
“我已经不需要爱了。”触触在g先生的床上听过同样的话,不同的是,说这话时,y先生的身体下面还勃起着,而g先生是柔软的,彻底阳痿的。
在此之前,触触留意了g先生整整一个月,在g先生唱歌的吧里,客人的数量与天气温度成反比,但基本不影响触触的狩猎,总有些男人自愿撞到枪口上来。衣领袖口散发着古龙香水味道的,坐下来一言不发,半晌吐出“你跟我走”四个字的,无一例外希望触触能像个容器在一夜激情中盛放在他身体内部时刻想溢出的精液,结果无一例外在亲吻,抚摸,使触触获得充分快感后被狠狠拒绝,覆水难收只能自慰。
触触的他慰主义唯一一次失败是在g先生床上,为此,她觉得g先生是个具有宝贵品质的男人,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爱g先生。她曾经眼神幽幽地与另一位女孩坐在酒吧外的排椅上。
“你喜欢g先生什么,他的歌唱得好?”
“不,他阳痿。”
触触每次在先生们的床上都要讲述g先生的故事,泪水涟涟地伏在他们的臂弯里。
那晚,是g先生的生日,客人几乎是他的朋友,善良的人们,触触的狩猎颗粒无收,等g先生唱完:“祝我生日快乐!”触触带着倦意准备离去。一个客人,g先生的朋友把她叫住。
“听说你总是一个来这里看书,以后就跟我们坐吧。”一个胖子,络腮胡子,对正在买单的触触说。
一圈人玩起了数字游戏,聪明的,迟钝的,全在眼底。也许总有一个人能成为今晚的猎物,g先生看起来有点醉。触触看着坐在对面的他,脸白,笑起来不太积极,不笑时目光平静,没有丝毫欲望,犯错率在聪明的和迟钝的之间,他旁边的长发男孩比他笨,比他醉,笑起来比他邪气。
1:2,1小时后,触触面前只坐着两个男人了,很顺利地,她被邀请和他们玩通宵。并且到了另一个堆满老外的吧。两个男人在说嫖妓,在此之前,g先生跟触触谈写作,说喜欢阿城的文章。
“就是不会嫖,嫖了给钱吧,对不起人家,不给钱吧,更对不起人家,根本原因还是自己不行,阳痿。”g先生对鼓吹嫖妓的胖子作出反应。不嫖的男人算不算男人呢?触触在烟雾缭绕的吧里开始思考这个范畴问题。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6:08 [阅读全文] [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6)
从n先生的床上起来时,已是早晨8点,触触收拾一下准备回去。n先生掏出钱包。
“你拿点钱去用吧,不是今天得陪同学玩吗?”n先生很自觉地把手指伸进钱包里,一个嫖客的手势。
“为什么?那是我的同学。”触触诧异地望着长得有些像林彪,只因同是湖北黄冈人的n先生,12小时前,他与触触第一次约会,说自己30多岁了,还没有成功恋爱过,整个整个夜晚闷在办公室看书,下个月将出一本诗集,触触以为n先生连女人都没碰过;8小时前,n先生很迅速地又很拘束地拉了一下触触的手,不久就渗出了汗,触触以为那是n先生极度紧张;6小时前至不久前,n先生用极熟练的手法让触触得到从未有过的快感,这是最舒服的一次他慰。一周后,触触与n先生断绝了来往;2个月后,触触从别人处听说,n先生很早以前就是个有名的嫖客,出差5天可以嫖5个女人然后悉数报销。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33:49 [阅读全文] [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7)
回到g先生的床上。
“做爱吧!”触触温柔地申请。对于不需要爱了的阳痿了的g先生,她觉得出卖自己或许是种药。
“睡吧!”g先生温柔地拒绝。“我们都找不到自己爱的人,这样做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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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这样想会上瘾的。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我不敢啊,胆小啊。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2003-6-19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环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2003-6-19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他阻拦我再去北京。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我说:我不要照片了。一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看到照片,他眼中的我,笑得灿烂,笑得真实。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我们恢复了联系,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他总是说很感动。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二十七小时12:00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13:00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14:00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15:00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16:00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17:00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18:00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21:00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00:00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01:00“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02:00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03:00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12:00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13:00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14:00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15:00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2003-6-20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我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我还对他说: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靠,4:54了,洗洗睡吧)
2003-6-23
唱K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淫乱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淫乱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2003-6-24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长隆长隆,心情很蓝。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他说:好。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他笑。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
“去哪里?”
“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
“我陪你去。”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他比我想像的单纯。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起了鸡皮疙瘩。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不。”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淫荡。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后来,发生了一夜情。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后来,他完全消失。
2003-6-27
旱涝保收
我过着很自得的生活,有一份可以把自己弄得好像很忙的工作,工作之余又有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而且做爱对象有得选择,有得更换,资源充足,我不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付出感情,更不会对我造成干扰,像一张CD,想听就听,不想听就粒声不出。一个北京网情曾这样跟我说:我们都不缺做爱的人。但他有时会说:旱时旱死,涝时涝死。相比之下,我是旱涝保收。这点更让我自得得不得了。昨天回家困顿如牛,关了手机睡觉,一觉醒来已是子夜。忽然有电话进来,一个恋袜癖——喜欢女人穿着丝袜跟他做爱的男人。他问:“今晚有空吗?”
“没有。”关了机。安心睡觉。中午醒来,发现又有条短信,是个画画的男人在凌晨一点半发来的。“真无聊,找你一次就关机。”鬼话,上次他也是凌晨找我做爱,为去他画室还是来我家商量半天。最后我说:既然你找我就得你出门。他醉熏熏来了。昨天还是星期四呢,就都蠢蠢欲动了,现在的人真疯狂。
吃午饭时,恋袜癖又来预约:“今晚有空吗?”
“没有。”
“都安排满了啊?”
“是啊!”
“那什么时候有空啊?”
“很久以后吧。我不告诉过你吗?我不喜欢重复。”
上周六换了三双丝袜跟他做爱,新鲜有趣,可以写进专栏了。再做一次就变了很多余。我功利得很呢。本想过一个没有做爱负担的周末,意外发现家里的煤气用光了,真惨,今晚要冲冷水澡!就算有特殊人物来做爱也会麻烦得很!想想看,他在大汗淋漓呼呼哇哇之后,居然只能冲冷水,会中风的!莫名地悲凉起来,今晚似乎很有必要为了冲个热水澡去一个男人家做爱啊。就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很久以前,还在大学三年级,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在一个男人家过夜,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幸福死了。那年冬天,我是我们宿舍过得最温暖的女生,因为,我经常能冲个热水澡。今晚,只要一个家里有热水的男人。旱涝也有不保收的时候。
2003-6-29
不怕出名不怕壮
在我担心一朝木子美一生木子美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网情赠我金玉良言:“不怕出名不怕壮。”昨夜,去了吧,并且不再抱那只猫。但是,酒过三巡,隔壁的某男碰了碰我的肩膀:“我们在玩一个游戏,输的人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我斜倚着门梁,做出骚不啦叽的姿势。“你、(顿号,似乎说出这个问题他需要很大勇气),你跟多少个男人Happy过?”“六十五。”我脱口而出,转身而去,帅极了。结果整桌男人都很PF我。
酒又过三巡,我准备转移到画画的男人那一桌。但被隔壁桌的男人们拦截住。我无意关心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他们口口声声说PF我的坦诚,我就得更真实。于是发生了富有意义的对话。
“今晚你会跟我做爱吗?”
“不会。我有心理障碍。”
“为什么?”
“你太有名了,我怕出名。而且每个跟你上床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胡说。我还经常有被抛弃的感觉呢。你真的不想做爱吗?我不会把你写进专栏的。”
“我不相信。”
“你有什么值得写的吗?”
“有。”
“是什么?你包皮过长?”
“是的,但我会在结婚前处理好。”
“就算你包皮过长,我也可以不写你啊,这种个案以前就有过。”
“我还是不相信。”
“我觉得你身材不错,做爱也应该很棒,而且我向来认为做爱是最快捷地相互了解的方式,它会让我们很亲密很真实。”
“我害怕真实。”
“如果你不想做爱,我们就没必要聊天了。”
“嗯,我不浪费你的时间。”
其实不跟我上床也会很出名,会因为拒绝跟我上床而出名。我已经在博客上发现了他当夜回去写的日志。我们就相互吹捧吧。他称我为“牛比女子”,那我就称他为“包皮男人”吧。每个自律而自我保护的男人都有过长的包皮。
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
假日里收到鸡尾酒品尝会的邀请,为自己是否要夜夜笙歌犹豫了很久,临近子夜才出门。到场时正式酒会已结束,但主人热情不减地让调酒师现做几个作品给我鉴尝,喝过了温柔的“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个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预设着一夜情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时忽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呆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我并不与她们性交,我只喜欢让她们用手指插入我的身体,……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精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90美元的水壶。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做不到才电爱
刚冲完一个热水澡,手机响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你在干什么?”“准备穿内裤。”本来只是谈情说爱的电话因为这样的开场白突然色情了。
我看着摆在面前六七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内裤,决定诱导下去。“你说,我该穿丝绸印花的蓝色内裤,还是薄纱透视的?”他笑了一下,我能感觉到他脸红了一下。他说:“透视的吧。”
天太冷了,我钻进被窝。真巧,他也正在被窝里。气氛越发不对了。甜蜜的声音经被窝一捂变得暧昧。从我17岁夏天时窗外一片落叶,谈到他忧郁的乱发,性感的嘴唇,健康的皮肤……(此处省略300字)呼吸完全变了,毫无经验的我们不知如何到达高潮,手忙脚乱之际,声音断了,上帝开玩笑,我的手机没电了,而房间里没装电话。不知那瞬间,千里之外的他,什么表情。
像刚发育的学生好奇生理卫生课,尴尬之后,我决定“发奋图强”,恶补一番“电话性爱”知识。专家说:“闭上眼睛去想像你在抚慰他;而当你抚慰自己时就想像是他在抚摸你。相互的交谈并轮流给予对方回应,偶尔描述一下你的感受,或者告诉你的伴侣你正想像他正为你做什么,或者你在为他做什么。最后,用这种方式去想像彼此正在做爱,或许,你们可以借助一点润滑液。你们可以一起自慰,然后达到高潮。”哦,我和他操作无序,但有创意多了!专家还说:“记住,不要在计时或者是可以插拔的电话中进行,它们会干扰你的电话性爱,毕竟,这是你们之间最隐秘的时刻。”专家怎么不提醒手机用户一定要充满了电啊!
那么,芸芸大众的“电爱”生活如何呢?一家门户网站“你有没有尝试过电话性爱的经历?”的调查结果表明:“有,感觉非常具有挑逗性; (3059/8776票)34%”,原来,我的“电爱”处女时代比1/3的人要漫长,后知后觉到不懂电话那样冷冰冰的东西也能成为性工具,不过电讯时代的聊以慰藉是否有点悲哀呢?不久,在网上邂逅了一名男子,他有过记不清的“电爱”经历,他就那样波澜不惊有问必答地对付了我2小时。然而经验传授完毕后,他说了句肺腑之言:“只有做不到才电爱,还是真实的好。”
呵呵,每个躁动的夜有多少“做不到”的人电话响起,每个断了的电话还在发出那么性感的:DO,DO,DO……
宝贝,不许动
一个热水澡或冷水澡后,我们互相抚摸,他温柔的手指开始用力,他的身体也蓄满了电般地冲动,然后他的脸出现在上方,额前几缕长发垂下来,他进入我的身体,表情在几秒钟内变得紧张,我刚感到一阵充实和抽动,一切就伴随着那声:“啊,不行了。”结束。然后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们断断续续交往了一年多,这样的场景反复地出现。按照某些医学文献的看法:“按阴茎进入女方阴道,随即开始性交磨擦动作直至射精,完成这样一个生理过程时间,正常标准为2-6分钟。”他经常是达不到这个基本时限的。但按照一种比较具有社会文化倾向的早泄定义:“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他又是可以争议的,因为他有个观点:“简单就是快乐,男人的快乐是很瞬间的,越快完成越好。”那么,如果他希望的时间是1分钟,他恰如所愿。
他自尊而固执。我试图让他用过某个品牌防早泄的持久超凡型安全套,他也是速战速决,还嘲讽道:“有用吗?”我也曾把闹钟摆在床上,让他做到规定时间为止,他就面无表情地盯着闹钟,像做俯卧撑那样,缓慢而机械地起伏身体,10分钟一到就准时“释放”,然后问我:“这样好玩吗?”
我无从知道他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的性经历,在脑海中留下所谓“痕迹反射”的信号。他有着处女座男人的敏感和冷漠。我一度放弃这种不和谐的性和感情。但分开几个月我们又见面了,又继续做爱,偶尔他有些歉疚,在不可避免的高潮后,还善解人意地耸动几下,以慰藉我的性欲。我忍不住对他说:“知道吗?有时我宁愿你不做,你被激情折磨时更美。”潜台词是,他的可观性远大于可用性。
我是个喜欢淋漓尽致的女人,喜欢很耗的做爱方式,而不是节能电池。为了让他适应我的系统程序要求,我查找过各种克服早泄的方法,但不管是席曼斯(Semans)博士于1956年发明,经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倡导的提高男子射精的刺激阈的“挤压法”,还是1995年美国一位泌尿学家将临床上常用的延长射精时间的技巧改进所得的“开始-停止法”,不管是“耐受训练”还是“脱敏训练”,都人工痕迹太明显,并且对女方“克制性欲”的要求甚高。而我希望在不失浪漫的状态下卓有成效地为之。
事情没有预谋地发生了。某个夜晚,他喝了一点酒(酒精正好能缓解紧张感),来到我家,照例进浴室冲凉,天气热,他开了冷水(冷水正好能让血流减慢),我出其不意地走进浴室,嬉戏地抚摸起来,他立即亢奋,但冷水不停在我们身上跳荡(冷热自然调节),缠绵到一定时候,我双腿跨上他的腰间,他托住我,顺利地进入,他激动但又不能运动自如,当他又要不可避免地剧烈时,我紧抱住他,反复地说:“不许动,不许动。”像命令又像温柔的申请,感受着他在我体内微颤的充实,而他也逐渐适应,我们接着吻过渡,再进入新阶段,到关键时刻,我又在他耳边说:“不许动,不许动。”直到同时达到顶点,我不再控制,他也尽情释放。
“太厉害了。”他由衷感叹。成功的案例,使他“简单就是快乐”的观点有所改变。虽然他听到“不许动”的指令时,一边抱怨累一边微笑。这个夜晚,我们又以常规方式再做了一次爱,前所未有地坚持了26分钟。思考着早泄是种真相还是假相,我安安静静睡去。
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
“你喜欢穿丝袜吗?”“不太喜欢,夏天穿丝袜很热啊。”“你有丝袜吗?”“有吧。很久不穿,忘了放在哪了。”“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以上对白发生在我与一个男人激情纠缠的时刻,他一遍又一遍请求我穿上丝袜。
“好吧。”我跳下床,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杂物包里找出了3双3年前买的连裤丝袜。“有肉色的,有灰色的,要哪双?”我朝他扬扬了手中的丝袜。“我更喜欢肉色的,透明的,接近皮肤的颜色。”他比我还着急地让我穿上肉色丝袜,并阻止我关灯,“我要好好看着。”他抓住我的脚,从脚趾到脚弓拜物式狂吻起来。我好奇着他的举动:“为什么丝袜让你这么激动?”“它带给我联想。”“联想到什么?”“女人。”……之后的做爱过程中,他始终在视觉或触觉上保持着与我的丝袜的联系,一副充满赞美的表情。
当他走进浴室,我又锲而不舍地追问丝袜问题。他不承认自己是恋物癖,“我从不收藏女人的丝袜,只是做爱时女人穿上丝袜会让我觉得更刺激,丝袜让女人的腿显得光滑,线条也更优美。”“还有呢?”“一种朦胧美,就像女人披着层纱比什么都不穿更性感。”第一个穿丝袜跟他做爱的女人是他的女朋友,但她并不喜欢,“她说我变态,穿了几次就不穿了,因为她觉得我爱的是丝袜,不是她。”“穿与不穿还是有区别的吧。”“她不穿我也可以做得疯狂,她感觉不出这种差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很快又进入第二场爱。我刻意披上蓝纱披肩,穿上灰色连裤丝袜,巫女般看他的反应,蓝纱的“朦胧美”并没有增进多少他的性欲,他吻着灰色丝袜时也没有上一场激动。我说热啊,脱掉丝袜正常地做爱吧。他答应了,但做着做着,他又忍不住拿过丝袜套在我脚上,一只肉色,一只灰色,然后,他握着肉色丝袜脚,又狂吻起来,我侧在一旁,看他近乎神经质地两眼发亮,而我的脚像只道具被捏着,无比荒唐。
他走时,问要不要帮我洗丝袜,我说不用了。他其实是个长相漂亮,除了见到丝袜会失控,基本上温柔体贴的男人。之后几天,我不敢看自己的丝袜,怕传染上他的“联想”症状,甚至变成同性恋。但我在网上发现了许多爱袜者的部落,比如“丝袜城市”,男人与女人寻找着志同道合的“袜友”,在他们眼中,这跟音乐或电影发烧友一样正常,属于“恋物倾向”。对于恋袜成因有性学专家分析:“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位穿女式的长统袜和连裤袜的女性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题主要是偶然地将手淫(性兴奋、性满足)与女性的丝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不良条件反射。”那么,喜欢女人做爱时穿丝袜的男人到底变不变态?现代的性社会学家已不再绝对把脱离生殖活动的性生活模式认为是变态行为,而称之为“性偏离”,或者如英国著名性学家蔼理士说的“爱欲象征作用”行为。“譬如一个恋足癖者,他仅仅对女性的脚感到迷恋。当看到女性的足,他就情不自禁地产生性冲动,如果这时有机会抚摸和嗅她的脚的气味的话,可能就立即出现性欲高潮。”所以,丝袜是具有爱欲价值或使恋足者的“爱欲象征”更完美的东西。但爱上你的丝袜,还是爱上你,真是个问题。
以车为床 我的理想
我有一个“帅气老太太”的理想,就是50岁的时候嫁给卡车司机,终日在公路上奔波,旅行,在大卡车上做爱……心中充满《燕尾蝶》的青春图景和Tom Waits的在路上情怀,就像回光返照那样,在经历了沧桑而毁损的人生后,开始单纯的流浪,白头到老。
我向10个人说起我的理想,结果均被宣判为“白日梦”。其中一个的理由最充分:“中国哪有那么多卡车啊,就算有,到了你50岁,也未必有合适的卡车司机啊。”唉,本来只是很小女子的想法,只是对40%的女人的理想的小小发挥——有个很八卦的网站做过一个很八卦的调查,说如果不睡床,女人们最喜欢睡在哪里?答案五花八门都有,什么浴缸、阳台、草地、客厅地板甚至是别人房间的沙发上,但没想到有40%的女人认为是大卡车上,结论是女人比男人更希望成为“车床族”。
的确,大卡车是最雄性的交通工具,粗犷度可与火车相比,但拥有私人火车的可能性为零,加上火车循轨而行,比较乏味,不是我的那杯茶。而在既没卡车又没火车的情况下,我在一辆吉普车上完成了“车床”初体验
那是一次冒险有余,浪漫不足的经历。一圈人在犹如沉睡森林的酒吧喝到醺然时,我瘫软着滑进身旁的中年画家的怀抱,“喜欢吗?”“喜欢。”“走吗?”“走。”简短确认后,他像扛一棵桃花树那样把我扛在肩上,大义凛然地穿过酒吧,走到泊在门外5米的吉普车前,扔进去。“去我家还是你家?”“就在车上,不好吗?”“哈,我还没试过。”他犹豫着在马路上绕了一圈,居然又绕回酒吧门口,搞艺术的都是疯子!在我凌乱的挎包里找安全套时,他一一关掉车灯,发动机停止了喘息。迫不及待地钻到后座,手忙脚乱地扒衣服,但在比沙发还小的座位上难以施展,我的脖子被车窗抵得酸痛。“等等。”他把后座椅背都拉了下来,这时,空间宽裕了,车真正变成床了。手机不合时宜地3次响起也只能置之不理,但酒意渐渐醒了,车窗外的树影渐渐清晰了。我们是如此地无遮无拦。当有人影在车外晃了几下,并传来手拍车窗的声音时,我们马上停止了动作,像黑猫潜伏半晌。然后,放弃了继续,开始清醒地检讨:怎么没把车开到白云山上去呢,酒吧里的熟人都还没走吧。对啊。车窗应该贴上隔热纸或遮阳板,外面的人就什么也看不见的。对啊。怎么能放肆地叫呢?对啊……
所以,我“车床”初体验,就像初夜男女的性爱一样,没什么借鉴价值。如果要学,就学“车床文化”最兴盛的台湾人,曾看过他们写的《车床族完全入门手册》,从“春光不外泄”之准备隔热纸、遮阳板、汽车避震针;到“软体教战”之利用方向盘、排挡杆、天窗,以及前后座最佳交合姿势;再到“享乐升级”之到山上晒月光以及利用车内视听设备制造前戏……应有尽有,学无止境。
不过,迄今为止,我最浪漫的一次,却与车有关与“床”无关。那是冬天,开往清晨的出租车上,他把我抱到腿上,背对他坐着,只褪出裤子关键部分,遮掩完好,很顺利就进去了,然后,伴着车的节奏,我们轻轻地上下动着,若无其事地聊着天,看城市一点点亮起来。
非常男女 非常速配
如果你单身,如果你工作到凌晨3点半,大脑一片空白,忽然饥渴,这时酒吧都打烊了,你过往的性伴侣都关机了,而你身边又有一堆从洗衣店拎回的床罩、被套、枕套,最好有人帮忙料理“床务”……你该怎么办?
我最快速地登陆一个网站,最快速地点击名单列表里的一个男头像“外籍华人”,问:“做吗?”他说:“好。”“为什么用这么别扭的名字?”“我在加拿大念了MBA,并在那边生活了8年,刚回国。”“哦?”“给你看照片。我是个漂亮的男人。”他自信并自觉给我发了照片。只花3分钟就通电话决定见面,非常高的效率。
他很绅士地接过我手中的床上用品,坐上出租车,我们坦诚相见,一见如故。他铺床罩入被套的动作很干脆,像个单身已久擅长家务的男人。如果不是一夜情,这种亲切感与体贴足让人感动。但因为心照不宣,我们不那么激情澎湃,他以丰富的经验完成每个环节,并不时指导:“不要那么快吻最敏感的部位,先亲我的耳朵,我的乳头,我的大腿,你看,我的腿是不是很漂亮……”我想发笑,本该是陶醉、疯狂或者征服的事,变成了“业务”交流。第一次,弄脏了床罩,撤掉床罩,再来第二次……但总有什么不对劲,两个人固执地做着一个连我们自己都不相信的“爱”。
好了,我决定“休战”,关心一下他的海外单身生活。“你在加拿大的性生活怎么满足?”我问。“加拿大有很多‘太空人’,就是移民后,把太太留在那边念书或工作,自己回国做生意,一年几次飞来飞去。那些太太们很容易寂寞,经常参加舞会,我们就成了她们的伴。”“都跟‘太空人’的太太?”“当然不是,华人圈有自己的社团和单身俱乐部,经常搞派对。”“性派对?”“没这么露骨,通常在媒体上登个单身派对广告,闻风而来的人聚到一起活动,有时玩钥匙派对,大家聊天喝酒,最后女人抽到哪个男人的车钥匙就跟他回家;人多时,我们玩一种中文叫‘游龙戏凤’的游戏,女人坐着不动,男人绕着桌子轮流跟女人聊天,每个人有3次机会,每次3分钟,每一轮女人选一个她喜欢的男人,最后,如果3个男人中恰好有喜欢她的,就配成一对,如果没有,女人还可在喜欢她的男人中挑选。”“还是配不成呢?”“那就出局,徘徊门外再找机会。”
他讲解着我在电影《冰风暴》里见识过的上世纪70年代已在西方流行的钥匙派对,以及我在《欲望城市》里所看到的梅兰达参加的“谈话”游戏。他还坦率地说出他所在的华人社团名字,他所主持的单身俱乐部的名字,以及自己的名字。“《XX日报》海外版还做过我的专访,单身俱乐部的活动很受欢迎。”的确,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他所说的那些名字,并在“加拿大文化”看到类似“游龙戏凤”的“7分钟约会”,经营此活动的由咖啡店改装的“快速约会所”生意火爆,“因为在快速约会所见面,再不满意也只需忍耐7分钟,一见钟情谈得再欢,也不能超过7分钟。不少人认为,这种方式正好适应当代人忙碌的生活要求。”
作为交流,“外籍人士”问起他在加拿大时听闻的“广州性放纵”。呵,关于“性放纵”,网上调查有38.6%投票表示“人都有性的需要,这没有什么”。这世界越来越庞大的单身族,是否信奉着:“当一个人在身体或者情绪上需要性的时候,就去得到它并不是罪恶”?
临走,他细心地铺好床罩,并掏出护照和健康证让我看:“我没有艾滋。”
你是我的第一个
一年之中总会与他不期而遇几次。有次是在拥挤的电梯,他一进来看见我,小心地展开微笑,但被我僵硬的表情挡了一下,马上像触礁的船,过了几秒,我与旁人搭讪,他又飞快地抬头微笑,然后再次触礁,原来我不是跟他说话,幸好我的楼层到了,不然会听到神经折断的声音。其后几次,他的反应极其夸张,比如在楼道,他正悠游地走过来,一发现我居然撒腿就往回跑,又比如在大楼门口,等着雨停,他不经意扭头看见我,条件反射地弹到几米之外。只有一次,他从容地从我身旁走过,因为他拉着一个看似女朋友的手。
这道推理题叫:你的存在是对我的伤害。答案:你是我的第一个。当有男人说起他们与某女做爱意外发现是处女后立刻搬家换手机号的经历时,我明白自己的尴尬在于身处一部无厘头的连续剧中,一个在第3集就被安排死掉的他,在13集、23集、30集……又好端端跳出来,大跌眼镜。如果事先知道答案,我就不会让故事发生。
他是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两年前从外地到广州。也许当时他急着摆脱无亲无友的孤独局面,对我的热情顿生好感。他像纯情少年般给我讲了好多故事,一顿火辣辣的四川火锅后,我善解人意地领他回家。呆在房间里,他看着我说:“你很迷茫,让人心疼。”我笑了一下,这台词太熟悉。他一把抱住我,像蓄积了多年的能量,从厚厚的嘴唇到长满青春痘的脸,滚烫如火,他搏动的心跳震着我的胸口,下面涨硬如弓。他喘着粗气把我扔到床上,扒光衣服,像做生物学研究那样,摸来摸去,然后注意力集中在下体,我不由狼狈:“要就开始吧。”他找准靶心,挺了进去,但他不知如何控制节奏,只凭着一股劲乱冲乱撞,强硬、冒昧……他埋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我爱你!”我愣住了。他又重复一遍:“我爱你。”我一急冒出了一句:“啊,你还没有戴套,赶快戴上,床头小柜里有套。”他诧异?伤心?不可想像。他找出安全套,又是磨蹭半天,“快点戴上啊!”“我不懂。”“盒里有说明书,自己看!”这场爱做得有些不可理喻了。他很窘地读完说明书,慎重地戴上套,然后,乱冲乱撞,完毕。我们相望发呆,气氛怪异。良久,他问:“你有过多少男人?”我生气了:“不会回答你的。”“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他委屈而失落地说出这句话,我看着它如一团有形物在天花板和墙壁之间砰砰撞了几下,歇斯底里叫道:“你给我出去,永远别再见。”
后来,碰到小男孩我总是心有余悸。曾有一个大三男生回忆他的初夜:“她是我师妹,追了我大半年,我们终于做了爱,那是我的第一次,但她很快不理我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与校园BBS上认识的多个男生都发生过关系,她这么小就游戏性爱,太可怕。”后果是,他留下了障碍,渴望爱情又不相信爱情,渴望性又无法正常勃起。也有一个30岁的女人吵着要嫁给处男,因为她交过一个画家男朋友,两人开始关系很不错,都快结婚了,后来发现他所有作品中的女孩,目光都惊人的相似,她在他的钱包里找到了答案,他一直把他的第一次的女子照片放在钱包里。结论是,男人的第一次性对象,和女人的第一次恋爱一样,终身难忘。
万物都是无辜的,处女是无辜的,处男也是无辜的,男女关系就像交易,时间与时间的交易,感情与感情的交易,贞操与贞操的交易,性与性的交易……若干交易中,只要出现一个不平等交易,就可能出现伤害。包括非常规的同性关系,比如电影《西班牙处男》中,因为好奇发生关系的两个处男,投入感情的丹尼也被纯粹游戏的尼高伤害。但我始终相信万物能量守恒,你在一个交易中损失的,总会在另一个交易中得到弥补。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21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11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 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2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12.5元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12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72小时内有效。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72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4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说:“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时,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
走哪儿睡哪儿
有份关于“最可能发生艳遇的地点”的调查,统计结果为: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上55.68%;陌生的城市里32.66%;风景名胜地10.55%;网上11.1%。综合一下,你会发现它提供了理想的旅行计划:通过网络与前往的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约会,免费享受当地“导游”服务,可能的情况下,还免费享受食宿,以及发生浪漫一夜情,然后,当离开一个地方,搭乘飞机或火车到另一个地方,又有新的插曲发生,随时调整目的地,如果没有,继续约会下一个城市或风景名胜地的GG或MM……只要你有足够的魅力,就有一个完美旅行。
我12岁时就想当个旅行作家,后来这个理想慢慢演变成“博爱流浪者”,但还没处于失业状态的我不能够肆无忌惮地周游世界;安全感和信任感的缺失也让我不能够太过于冒险。折衷之后,我决定选择一个周末,到百里之外的深圳去做个小小实验。
首先,我要解决“睡在哪里”的问题。动身前两小时,登录“深圳情怀”聊天室,一眼就看见了“我住在酒店,谁愿意见面”的发言,哈,酒店是个不错的睡处,于是我跟他搭话,原来是个北京出差到深圳的管理人士,希望在明天早上离开前有个“香艳”的约会。我坦言就是要蹭他的酒店房间睡的,如果到凌晨2点,我无处可去时,还可以一个电话就见面的话。他答应了。我鬼魅而笑:孤男寡女在它城约会,多浪漫!当然,我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又以速战速决之势“掳获”了两个GG,他们表示热烈欢迎,又问:不怕遇色狼?嘁。
坐上火车,1个小时就抵达了。决定先考察一下“酒店”,推门一看,是个矮个子男人,头还有点秃,他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不时有工作邮件弹出来,旁边的电视在播放色情电影片段。又看看他递上来的名片,是个知名软件公司的中层。“今天找到多少MM?”“有2个可以出来,但一定要到五星级酒店。”此对白一出,就注定是个没情调的下场。他却本着“既来之,则做之”的观点循循善诱,“人到了陌生地方,都想成全一段艳遇。如果我们不上床,这个约会就不完整,就没有意义了。”接着脸贴过来了,手抱过来了,沿着脖子往下摸,就要伸进衣服了……情势不妙,我得抓紧开溜。溜前问一句:“如果我是个很丑的女人,半夜里来了,也会留我住下吗?”“只要是女人。因为她无处可去。”感动得不行,甩门而去。
天使到了陌生地方,就该变成魔鬼吗?离开酒店后,我决定约会下一个GG。见面的一刻,用他的原话说:“看着你那好像软毛刺猬一样的脑袋,我浑身就痒痒。”幸好,他是我喜欢的型。从喝GG亲手煲的第一道汤到次日告别,我们共度了24小时,经由他我了解到自己的高潮反应是身体忽然僵直,他也经由我发现以“机械运动”累积激情是错误的。夕阳西下,我们怀着由性生爱的一丝丝伤感拥别,总结如下经验:1.做爱是陌生人最快捷的相互了解方式;2.艳遇的关键在于你够不够奋不顾身;3.如果我们要进行最不费劲的旅行,可以翻入“世界之窗”,从艾菲尔铁塔到故宫,留下光辉的爱迹。
有人说:在日益孤独与冷漠的城市,我们所需要的仅仅是互相取暖,互相了解彼此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同城约会”越来越泛滥了,打破城市界限的性爱之旅是不是更新鲜?事实上,这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白日梦,因为曾有个摄影师,在陌生城市凭着网络约会MM,好吃好住好睡,在一个多月里,游走了20几个城市。他的真性情和“行为艺术”让人惊叹之余,不禁窃笑:明年这个时候,该有多少孩子叫他爸爸啊!
木子美:遗情书(摘录)
遗情书--谁说我没有爱情,我天天写遗书。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1)
(此小说写于1999年12月,那时我上大学三年级,我是“卡通一代新新人类”,我让不同符号的男人在小说中带出、消灭、重现,记录他们的真实生活和不同的内心世界。而“他慰”主张又是一种女性享乐主义。)
“美好生活从他慰开始!”
新人类俱乐部的最新广告从80楼直至地下室,一个金发美少女双腿张开骑在红发帅哥屁股上。
密集的人群,由不同颜色和年龄组成,所有眼睛盯住屏幕。
打开。硝烟与浊气弥漫的军营,精液从破棉被淌到潮乎乎的泥地上,脸色从潮红变得苍白的慰安妇双腿软软地叉开,气若游丝地躺着,棉被的霉味与胯臭像毒气包围着她。这一天的不知第二十个还是三十个男人,一个紧张得大汗淋漓的毛小伙趴在她的身上,“3分钟到!”一个粗鲁的胡子拉茬的大兵把他拖开,然后猴急地扑到可怜的慰安妇身上。熄灭。
打开。一个戴黑边眼镜,手提公文包的中年人从s大学出来走进z城夜总会,在雪茄和鸡尾酒味交混的沙发上,左右各抱一个粗枝大叶型的波霸小姐,“恩,美人啊!来,一起研究研究我的课题。”旁白:“最非人生活的就是这些女人,可是没有人知道更详细。”他这个态度是个学者的态度,说着他就搭电车,带着钱,热诚地去到那些女人身上研究“社会科学”去了。熄灭。
打开。万人演唱会,麦当娜与一位酷男跳贴面舞,字幕:麦当娜坦言与上百位男子有多性关系。麦当娜将再度披上婚纱。熄灭。
打开。一个中国肥皂剧,衣冠楚楚的先生跪在腆着肚子的女友面前:“嫁给我吧,我是孩子的爹。”女友甩开他的手,不屑一顾:“孩子是我的,与你无关!”一条花边新闻擦边而过:打遍天下无敌手,龙年播下小龙女。熄灭。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58:12 [阅读全文] [2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2)
“他慰时代即将到来!”触触坐在l先生的办公室里,对着他写字台上那张新人类俱乐部活动策划书发呆。l先生为她计算,大约30秒钟,触触的思维从一个卡通作品旋转到明星旧闻,眼睛眨了4下。
“没错,最后一项添上‘集体他慰——所有女成员物色各自的快感伴侣,即由男成员义务提供一次安慰’。”触触不容置否地盯着l先生,在此之前,她应邀来这个办公室,与刚认识24小时的l先生聊天,讲述了2个小时的个人恋爱史。
“噢,你应该休息了。”l先生建议,表示他理解了他慰。
“你说过办公室到你家只需5分钟。”触触用食指拨弄了一个会说话的poopi玩具,“good-bye,晚安!”
穿梭过夜风时,l先生的心颤抖了一下,下坡的脚步像少先队员检阅那样掷地有声,触触抬头一看,对面墙上有条红色标语:“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
“像回到我的红领巾年代。”触触自言自语。“我当大队长时,妈妈还说看着我活受罪。”
l先生没有回应,他当了一晚“回收站”,比触触还累,剩下的事情就是转过几个路口,把凌晨的残局收拾到他的出租屋里去。
开门。开灯。这就是床了。柔软,床单很白,枕头有质地。
l先生开始为触触铺床。第一层是毛毯,黄底黑色花纹;第二层是薄薄的棉被,被套的花色有点旧,表明被l先生蹭了许多个冬天;第三层是棉胎,裸露的,真实的,缺乏弹性的,l先生还来不及给它穿上衣服,触触的突袭让它丢人现眼。
“睡吧,我到隔壁房间去。”l先生像个毕恭毕敬的仆人,又像个谦和的房东。
“good-bye,晚安!”触触像个poopi玩具。
天窗。房子黑洞洞的眼睛正盯着触触的眼睛,她通过它了解到外面正下着的小雨。
柔软,温暖,像躺在阳光下的棉垛上。“这是我睡过的最舒服的床。”触触肯定。“l先生一定经常在这张床上自慰。”触触继续想。
脆弱的狂轰滥炸,耳朵,神经,然后是大脑遭受着一场蹂躏。
“居然有蚊子!”触触非常气愤。“如果l先生睡在旁边,完全可以叮他,但没有。”触触有种突兀的伤感。“所有流浪人都没法把蚊子当作朋友,这只蚊子无赖得像在s先生床上遭遇的那只。”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50:58 [阅读全文] [8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3)
那只蚊子在s先生的耳朵之间的航线迂回地不知辛劳地飞翔,触触数数手背的包,叮了5个。“可恶!”触触骂了一句,没把s先生吵醒。这就是睡着了的s先生,手背上即使有包也浑然不知,因为他的呼噜声来自猪的家族,有时候还会磨牙,像恶人谷的杀手在啃人的头颅,毛骨悚然的声音,让触触的耳朵,神经,然后是大脑遭受着一场蹂躏。“把s先生的口腔打开,检查里面是否长了虫。”触触有股当牙科医生的冲动。
醒着的s先生不是这样的。触触清楚地记得那个下午,3点左右,触触拨通了s先生的手机。
“你相信爱情吗?”触触用温柔性感的低声提问。
“相信,因为爱情是种非功利的东西。”s先生像个哲学教授回答着触触的问题。
接下来,s先生知道了这个给他打电话的女孩叫触触,s先生判断她是个特别的女孩,要了她的电话号码,并请她一起吃晚饭。
火锅的腾腾热气在s先生和触触之间升起,s先生头发只有半寸,一副眼镜架在高鼻梁上,显得很安全,他右眼下面有颗明显的痣,按毛延寿画家的理论,它属于王昭君同类的“伤夫落泪痣”,但长在s先生脸上,应该换个名称,或者就叫“色相”。
触触穿着发亮的棕红色皮裤,黑色皮衣,头发的颜色与裤子相同,眼影与腮红的颜色相同,唇红与舌头的颜色相同。
“你可以看看我的照片。”触触建议,同时把一沓照片递给s先生。
“这张好。”s先生指着其中一张:触触粟色蓬乱的头发靠在桔色皮沙发上,脸抹得像吸白粉的,一道红条纹从左脸延伸到右脸,嘴唇的颜色和脸的颜色相同,眼影与背心的颜色相同,眉线与短裙的颜色相同。
触触有点失望,s先生没有与众不同,看中的仍是王菲版的触触,而在这沓照片中,y先生看中的是触触穿着黑皮裤红背心,倒在地上与怪兽亲吻的那张。那张照片还刊在y先生编辑的那个“夜广州”版上。
“那天你的朋友在y先生床上看到的女孩是我。”触触真诚地望着s先生说。别人说s先生的眼睛像猫眼,他为此把家里那只从不洗澡带着鱼腥味的猫抓来仔细打量过。
“听说你每次与y先生通电话都要问起我,我跟y先生说有机会见到一定坦诚相告,y先生支持。”触触补充。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9:49 [阅读全文] [3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4)
没错,触触与y先生躺在床上时,像回忆外婆家往事那样聊着,触触说y先生是个敬业的陪睡男人,y先生说:“我还陪嫖呢!”问他陪谁,答案是s先生。
“夜深了,我和s先生出去散步,走着走着,他带我拐进一条小巷。”y先生在床上搂着触触,写小说般描述陪嫖经历。“我有些纳闷,就问这里住着你的亲戚吗?s先生说小巷里到处是亲戚,说完就进了间发廊。他让我在下面等,然后找了姿色尚好的亲戚到楼上去。约摸十来二十分钟,s先生一个人下来了,我问:‘这么快就完了。’s先生居然脸红了一下,没有作答,拉我离开了亲戚家。”
“你真可爱,跟你在床上的感觉真好。”触触笑起来,24小时之前,y先生第一次与触触交谈,目的是完成一个采访。
“你好,我想知道卡通是什么?”y先生在见面的那个书吧里向触触提问。
“卡通……卡通就是我!”触触不擅长做名词解释,高中政治课本上一个简单的概念——市场经济,她背20遍也记不住,上了大学仍用非逻辑思维考虑哲学问题,记忆经常性中断。
“描述一下你在夜里会想到什么吧!”y先生只能将问题的难度下降,冒着采访泡汤的危险。
“寂寞,往事,寒冷,流浪,男人,烟,酒,烛光,disco,吧,床,哭泣,颓废,音乐,童年,梦,喜欢,爱,雨,风,门,窗,明天,夜……”触触把冗长分割成简短,窦唯式的表达很适合她凌乱的情绪。
“你的爱好是什么?”触触不等y先生整理她的答案,率先抢到发言权。
“三陪。陪喝,自己滴酒不沾;陪赌,输了可以从我这里拿钱;陪嫖,有足够的耐心让朋友安心。”y先生已成功地完成角色转变,在离开书吧后,他发展了第四大特长——陪睡,同时,完整地体验到了卡通是什么。
“爱是什么?”触触感觉着y先生的手在她身体上游走,从头发、脖子、乳房、腰、臀到大腿,带着s极对视n极的性能,每个敏感部位,触触会颤动一下,这是快感。
“我爱无能。”y先生喜欢用病状形容自己的感情。
“又是一个伤心过度的男人。”触触看着这个年龄只是稍长于自己的男人,齐肩碎发在半明半昧的夜里覆着半只眼睛,白皙的脸分明还有些稚气,身上的皮肤光滑无比,不像那些沉湎于烟酒,夜以继日地玩和工作而破坏了皮肤健康,粗糙无比的男人。他的伤心不外乎又是在初恋时如何死去活来,信誓旦旦,并且占有了天真善良的女友,以为她永远会听话地依傍着他逐渐宽厚的肩,直到天边。然后,因为自己的某些挫折或生活时空的隔离,使心爱的女友成了别人的新娘,新郎是个并不比自己优秀的家伙,为此,他弃爱一生。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8:26 [阅读全文] [5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5)
“我已经不需要爱了。”触触在g先生的床上听过同样的话,不同的是,说这话时,y先生的身体下面还勃起着,而g先生是柔软的,彻底阳痿的。
在此之前,触触留意了g先生整整一个月,在g先生唱歌的吧里,客人的数量与天气温度成反比,但基本不影响触触的狩猎,总有些男人自愿撞到枪口上来。衣领袖口散发着古龙香水味道的,坐下来一言不发,半晌吐出“你跟我走”四个字的,无一例外希望触触能像个容器在一夜激情中盛放在他身体内部时刻想溢出的精液,结果无一例外在亲吻,抚摸,使触触获得充分快感后被狠狠拒绝,覆水难收只能自慰。
触触的他慰主义唯一一次失败是在g先生床上,为此,她觉得g先生是个具有宝贵品质的男人,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去爱g先生。她曾经眼神幽幽地与另一位女孩坐在酒吧外的排椅上。
“你喜欢g先生什么,他的歌唱得好?”
“不,他阳痿。”
触触每次在先生们的床上都要讲述g先生的故事,泪水涟涟地伏在他们的臂弯里。
那晚,是g先生的生日,客人几乎是他的朋友,善良的人们,触触的狩猎颗粒无收,等g先生唱完:“祝我生日快乐!”触触带着倦意准备离去。一个客人,g先生的朋友把她叫住。
“听说你总是一个来这里看书,以后就跟我们坐吧。”一个胖子,络腮胡子,对正在买单的触触说。
一圈人玩起了数字游戏,聪明的,迟钝的,全在眼底。也许总有一个人能成为今晚的猎物,g先生看起来有点醉。触触看着坐在对面的他,脸白,笑起来不太积极,不笑时目光平静,没有丝毫欲望,犯错率在聪明的和迟钝的之间,他旁边的长发男孩比他笨,比他醉,笑起来比他邪气。
1:2,1小时后,触触面前只坐着两个男人了,很顺利地,她被邀请和他们玩通宵。并且到了另一个堆满老外的吧。两个男人在说嫖妓,在此之前,g先生跟触触谈写作,说喜欢阿城的文章。
“就是不会嫖,嫖了给钱吧,对不起人家,不给钱吧,更对不起人家,根本原因还是自己不行,阳痿。”g先生对鼓吹嫖妓的胖子作出反应。不嫖的男人算不算男人呢?触触在烟雾缭绕的吧里开始思考这个范畴问题。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46:08 [阅读全文] [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6)
从n先生的床上起来时,已是早晨8点,触触收拾一下准备回去。n先生掏出钱包。
“你拿点钱去用吧,不是今天得陪同学玩吗?”n先生很自觉地把手指伸进钱包里,一个嫖客的手势。
“为什么?那是我的同学。”触触诧异地望着长得有些像林彪,只因同是湖北黄冈人的n先生,12小时前,他与触触第一次约会,说自己30多岁了,还没有成功恋爱过,整个整个夜晚闷在办公室看书,下个月将出一本诗集,触触以为n先生连女人都没碰过;8小时前,n先生很迅速地又很拘束地拉了一下触触的手,不久就渗出了汗,触触以为那是n先生极度紧张;6小时前至不久前,n先生用极熟练的手法让触触得到从未有过的快感,这是最舒服的一次他慰。一周后,触触与n先生断绝了来往;2个月后,触触从别人处听说,n先生很早以前就是个有名的嫖客,出差5天可以嫖5个女人然后悉数报销。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8 17:33:49 [阅读全文] [0篇评论] [0条引用]
2003-11-8
我的第一篇访问性小说:他慰(7)
回到g先生的床上。
“做爱吧!”触触温柔地申请。对于不需要爱了的阳痿了的g先生,她觉得出卖自己或许是种药。
“睡吧!”g先生温柔地拒绝。“我们都找不到自己爱的人,这样做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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