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木子美小档案
性 别:女
年 龄:25岁
籍 贯:广东
毕业院校:广州某大学
职 业:编辑
身 高:160cm左右
成名理由:性体验写作
16.066万,这是木子美的《遗情书》在昨日下午显示出的访问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遗情书》点击率翻了两倍有余———10月12日,这一数字还只是6.3309万;11月4日中午,这一数字不过是12.2万。
“摇滚乐手事件”后的木子美一夜成名。尽管过往的日记已被统统屏蔽,“慕名”前来的网民却有增无减。各地的写手在提及因“性”成名的女性时,已将璩美凤、周璇等人排到了木子美之后;一位社会学博士从出版商的角度分析说,“预计她将比卫慧更具投资潜力。”更有不少人对木子美的行为表示忧虑:“她这类人能获得幸福吗?”“她老了怎么办?她的下一代怎么办?”……
木子美之成名
木子美名气有多大呢?网友“董事长”曾这样形容:“自从某天她在《遗情书》里心血来潮用了几个字提了我一下,我的博客(网络日记)访问量迅速由个位数增加到4位数。博客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能有这么多人访问是可遇不可求的。”
《遗情书》与一夜情
大学毕业后的木子美曾在广州某小资读物开设个人专栏,文章内容以不同的性爱体验为主,在全国各地均拥有不少读者,其“小范围内的名气”由此得到突破,开始在更大的空间里崭露头角。
今年6月19日起,木子美也在中国博客中开辟了一个小空间,写起了可供大众阅览的日记,并把这些日记冠名为《遗情书》。
和她在杂志中所主持的栏目一样,“遗情书”的内容也以其性经历为主。
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
木子美是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的:“不需要工作时,会看看碟,上上网,或者去一些酒吧,碰到心仪的男人,可能会跟他聊聊天,喝喝酒,然后一夜情……因为不害怕,我轻易就能爱上一个男人,轻易就能跟他上床,轻易就能从他身边离开。”(引自其《城市画报》专栏文章)
她说,她只是在工作之余“有着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同时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将此中经历及细节写出来并公之于众。不过最早的《遗情书》尽管内容火爆,看客却远不如现在这样多,只是在小圈子里流行。
8月某日,木子美在《遗情书》中记录了其与广州一位著名摇滚乐手的“一夜情”故事。故事以白描的手法,将她与该著名乐人的性爱事件的大量细节再现在看客眼前,令人吃惊的是,这一次,她在日记中直呼该乐手的真实姓名,并对其性技巧和能力进行了描述。
正是这篇日记,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使木子美“一炮而红”!
木子美的这篇日记被迅速转贴到各大网站,又在网民间四处流传。在音乐界、传媒界及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据悉,后来躲到成都的该著名乐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大为光火,称完全未料到与自己一夜情的对象居然是个喜欢“自爆性事”的女编辑。
迫于压力,木子美曾一度关闭《遗情书》,不少日记也被迫删除。同时,她曾在广州某小资杂志上开设的专栏也被取消了。但过去的日记不见了,新的日记又源源不断地从她的笔下流出。
木子美之网评
一位母亲因为自己12岁的女儿迷恋上木子美的文章,好奇地跑到中国博客网看了看《遗情书》,结果没看几眼就再也看不下去,忍不住在评论栏中写到:“难道就没人管管这种不顾廉耻、伤风败俗的人吗!”其实感到愤怒和无奈的不止是这位母亲,不少平日显得宽容大度的有识之士也表示对此不能接受。
《遗情书》后近半数的跟帖都在对木子美展开各种谩骂及攻击。有的人在看了木子美的照片后,对木子美的长相大加讥讽;网易专门为此做了一个专题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606人中,有1361人认为木子美的行为是“博出名的噱头 ”,只有197人认为这是“另类生活方式”;网友370211985 认为木子美“借此成名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她跟靠‘皇阿玛性骚扰案’出名的周旋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总体看来,与一年前本报推出《广州疑现性放纵隐秘群体》时人们对新闻主角云儿的反应相比,评论中不再单纯以唾弃声为主,赞叹其生活态度、钦佩其勇气、认为对此不必太过大惊小怪的意见占有相当比例。
网友buhui说:“一篇篇看下来,好看,写得也好。”buhui认为小木写的不仅仅只是性,“否则能一直吸引那么多人吗?———黄色小说看得多会觉得烦,但是木子写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看客A留言说:“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价值观都不同,为何看不惯别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就肆意诋毁?”他说他用rss订阅了木子美,所以每天都像能看email那样看到木子美的blog。“她的blog虽有成人成份,可更多是有人性成分、真情成分。这个社会缺乏就是人性成分。人生短暂,就应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网友“救救我们的孩子”认为,人们有必要学会一种“尊重”的态度:“我也许不赞成你的做法,但我必须捍卫你的权利。”
还有不少人对木子美的行为表示忧虑:“她这类人能从自己的行为中获得幸福吗?”“她老了怎么办?她的下一代怎么办?”……
更多的“雄性动物”在评论版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试图与木子美有所发展。
木子美之专访
博得如此多关注的木子美,是如何看待因她而起的这场风波的呢?
我不想让人在日记里攻击我
11月4日记者致电木子美,木子美一听到“采访”二字,就烦躁起来:“希望你们不要写我,不要报道我了!我不希望媒体再来写我了!”
未待记者解释,她接着说:“我也是个记者,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采访我),以前我就是因为考虑到是同行,配合了很多媒体的采访,但现在我的私人生活受到了太多的干扰!现在很多人跑到我的博客(网络日记)上乱说,攻击我!我不想再配合了!”
“可是这一切是必然的呀,难道你在公开自己的日记时没有料到吗?”记者问。
“博客本来就是一个公开日记的地方,又不是我一个人在写,也不是我一个人公开。”木子美说:“我一开始只是写给我们那个小圈子的人看,根本没想过要让现在这么多人来看。现在我那里(指博客)已经太乱糟糟的了!”说着就准备挂电话。
记者紧跟着问:“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
“如果再这样,我会把我的日记关掉,谁也看不到!”
“你的文字和你写的内容决定了你的日记肯定会受到这样的关注,也肯定会有人攻击你———你真的会关吗?”
“我会这样考虑的!我为什么要让那么多无聊的人在我的日记上攻击我?”
趁着她口气有所缓和,记者接着问:“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的《遗情书》将在10月份出版,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还没弄好,过段时间我会把它出版的。”接着她向记者道再见。
11月4日,记者登陆中国博客网站时赫然发现,木子美的《遗情书》已然再度关闭,虽然当晚重新恢复写作,但和上一次(8月)一样,过去的内容已被紧锁。木子美说,她打算一直这样写下去,不过“如果烦了也可以不写”。
木子美之自我评价
从小到大我都是名人
木子美曾在接受同城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并不是一个“本来默默无名、一夜暴富”的人,早在大学时候,她就开始剃光头、搞行为艺术。她对这种状况的解释是“出名是我个性上的原因———我要和你不一样,你不做我做。”(接受《名牌》杂志采访语)
追根溯源,性早熟也许是木子美从小就与众不同的另一主因。据木子美在一篇专栏文章中自述:“我第一次有意识触碰自己的私处是在6岁,在另一同龄女孩的诱导下。”“第一次有意识摩擦自己的私处是在12岁左右,坐在椅子上,全身麻麻的,好像有股水要出来,很想让它紧压着什么……那时经常幻想有个连体婴儿般的男人,不分开。”中学时候的木子美开始表现出对异性的渴慕:“我给一个男孩每天写一封情书,然后放在传达室……”(据《遗情书》11月6日所记)。
有网友分析,家长的“开明”态度应该是木子美放纵自我的前提之一。
记者曾在木子美10月12日的日记中看到她与母亲的一段“精彩”对话:
“妈妈,要是某天有人在你面前说我的坏话,你不要难过。”
“我知道。”
“不管发生什么,你要坚强,万一有人采访你,你就说我是你的骄傲。”
“好,我很坚强的。”
“妈妈,因为出了这样的名,我更没法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了,我只能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坚持下去。”
“嗯,别人问起我时,我还说你是个不喜欢被左右的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活得很惨?”
“没有啊,你快乐就好,身体没什么事吧。”
……
木子美十大惊世语录
1 关于婚姻
记 者:你会结婚吗?
木子美:有可能,如果有人向我求婚,我看了也合适,就会结婚吧!其实也可以把结婚当作行为艺术,趁我现在有点热的时候,结个婚制造一起事件也挺好玩的。
记 者:行,我把你这个消息发布出去,肯定会有人来找你的。假如结婚,婚后你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木子美:各自鬼混吧。
(接受某报记者采访)
2 关于防止心灵破碎
“我的态度是:荒淫无度的性行为尽量控制在物质技术能够发挥作用的层面,这是保证身体完好无缺,让你有机会后悔或继续享乐的前提;然后是心理上单纯地将性行为看成是它本身,它只是跟其他行为一样为人所需而设罢了,这是防止心灵支离破碎的途径。”
(摘自《遗情书》2003-11-6所写内容)
3 木子美的嚣张主张
“为什么木子美能这样嚣张:
她没有用性交换爱情、婚姻、金钱……
她没有用色相(因为她不可能)勾引任何男人……
同时她又很负责,让众人知道哪些男人跟她性交过。
她主张,女人们多给男人机会;她主张,取消妓女。”
(摘自《遗情书》11月4日所写内容)
4 关于长相守
“太多的起起落落,及时行欢,让我丧失了长相守的欲望。事实就是这样,你在我眼前时,我会是一束璀璨的烟花,只开放到你从我眼前消失。”
(摘自《遗情书》11月3日所写内容)
5 关于频频更换性伴侣
“快乐呀,当然还可以研究男人,每个男人都有不同的内容。 ”
(木子美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6 关于男人
“我重视男人的本来面目,那不是修身养性养成后的东西,或是可能随他身份变化的东西。所以有时候,我觉得男人脱了衣服都差不多。”
(接受《mangazine名牌》杂志采访时语)
7 关于爱情
“爱是做出来的,忽然觉得。如果在性交时无比相爱,算不算也是种爱情?比之虚无缥缈,它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我很陶醉过程中的一切,落下的窗帘和窗外的景色虽然都很平庸,但我却能联想到《情人》那部电影,梁家辉和“小杜拉斯”也是在下午。我们,真的想做完美的爱,虽然,实质是性交而已,但正因为还没有真正的感情纠葛,使得性交更具纯粹魅力。”
(摘自《遗情书》11月3日写与一位男人性交时的内容)
8 关于生活与男女关系
“不需要工作时,会看看碟,上上网,或者去一些酒吧,碰到心仪的男人,可能会跟他聊聊天,喝喝酒,然后一夜情……因为不害怕,我轻易就能爱上一个男人,轻易就能跟他上床,轻易就能从他身边离开。也因为我太轻易,男人们轻易就可以把我忘记。男女关系于我而言,就是直接地与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
(摘自木子美专栏文章)
9 关于伤害
“我时常有伤害感,但没有一把刀子插在胸口、徘徊不去的情况……我也伤害过很多人,就这样。我好像一直在玩一种极限游戏,很少和人平平淡淡地相处。”(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10 关于自己
“我是一个很自我的女人,一个独立的,尊重自我价值、自我存在的女人。我要的是自由,时间,健康,机会。”
“我的‘正’表现在引诱男人后,有一个研究者的态度,就像以前研究妓女的人会深入到这个阶层里去……(目前)男人研究女人的书很多,女人研究男人的实际经验太少了,这是值得去做的,希望那些被我研究的男人不要生气。”
“我的‘邪’表现在我老去诱发男人的邪恶。”
(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社会学专家:互相玩弄不是男女平等
我们不难想象,假如木子美“风波”发生在十年前,情形会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暨南大学从事社会学研究的马秋枫教授——
多元价值观是生存土壤
在分析木子美“风波”时,马秋枫教授说:“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来很正常,这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马教授认为,这是社会性观念越来越开放的结果。在这样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社会中,只要没有深层问题,如犯罪,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活法,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而无需担忧受到生存威胁。“正是如此,木子美才能这么做,也敢这么做。如果这些事发生在十年前,她就会受到很大的社会压力。”
男女平等应是互相尊重
在性面前,男女平等。木子美多次这样解释自己开放的性行为。正因为如此,许多女性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对她表示理解和肯定,包括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恰恰相反的是,男性却多数对她嗤之以鼻。
在对待木子美的态度上,男人之所以感到愤怒,是因为他们的权威受到挑战。马秋枫教授说,“在人类历史上,纵欲往往是男性的特权。但是,木子美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追求平等,但利用身体来追求男女平等并不值得提倡。”马教授认为,木子美和男人的性只是一种互相玩弄的关系,而男女平等的概念应该是互相尊重。
“实名制”造成不良影响
木子美之所以迅速成名且备受争议,原因之一是她的日记不但大胆直白,还公开使用对方真实姓名。马秋枫教授认为,一方面,木子美公开性爱对象姓名也有其社会积极性的一面,她打破了一部分人的阴暗心理,也就是那种表面正义、实际上男盗女娼的遮遮掩掩的男女关系,对于某种社会关系会产生冲击。但另一方面,性爱是一种双方自愿的隐私行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具有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这种不顾别人需要和感受,单方面随意公开的的行为,将引发个人信任危机。如果这种行为扩展开来,也会对社会中契约和合作关系造成不良的影响。
这是一种时尚文化
“木子美现象是一种时尚文化”,马秋枫教授最后指出,时尚文化总是变着花样来,以标新立异、离经叛道的行为通过炒作后来吸引社会关注。木子美通过写“性”引起年轻人的关注已非创举,她之所以再次成为焦点,只是因为她更加直白,没有文学包装,并利用了网络媒体,满足了年轻人的好奇心。她的“实名制”也满足了一定人群的窥私欲。
时尚文化一定要炒作、包装,因此一定时期内会成为关注点。但她始终不会成为一种主流文化,更不可能成为一种思潮。(方夷敏 夏令)
法律专家:公布他人姓名侵犯隐私权
许多读者对木子美的行为提出了疑问:她与多位男士发生性关系,将性爱的详细过程公布在网络上,并对一些人指名道姓,她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记者特别采访了有关法学界人士。
和多名异性发生关系不违法
广东商学院的法学副教授魏秀玲说,目前我国的法律对和多位异性发生性关系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木子美的行为属于个人的私生活,不构成违法犯罪。虽然有一些男性是有家室的,但是《婚姻法》规定构成重婚罪必须是明知他人已经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木子美并没有和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多是一夜情,所以并不构成重婚罪。
公布他人姓名侵犯了隐私权
广州伯方律师事务所的陈敏律师认为,根据《刑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作者在互联网上指名道姓地将其与他人之间的性生活的细节公布于众,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不真实的,且情节严重,将构成诽谤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真实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按照正常人的理解,性生活属于个人隐私,人们一般不愿意将其公开。
网站的经营者也应负相应责任
魏副教授说,网站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审查传播内容的合法性的责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其允许如此明显违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文章在网上传播,肯定是违法的。而且网站有牟利的性质,所以网站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魏教授还告诉记者,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对淫秽物品的范围做了界定: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书籍、报刊、抄本等。木子美对做爱过程的具体描写,以性爱日记的形式在网上传播,并且多次、经常性传播,传播对象人数众多,对社会影响面大,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杜宇轩)
心理专家:是猎奇还是报复?
乐于跟男人一夜情,乐于把一夜情的经过甚至细节公之于众。木子美的这些行为的确“另类”。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另类”?性学专家和临床心理医生对木子美各有见解。
可能跟生理有关
广东省性学会副会长,著名性学专家朱嘉铭教授在看完本报有关木子美的报道和网上相关资料后说:“木子美现象可以透过两个层面来分析,其一是她并不乐于这样做,只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其二是她乐于这样做,这可能与生理有关。”
朱教授说,如果木子美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她的行为实际是为了出名,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只不过她所选择的玩世不恭的手段比较“酷”,但这种“酷”的背后却是深层次的痛苦。相反,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木子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那么有两点值得怀疑:一是她体内很可能雄性激素分泌水平过高,导致性亢奋;二是她有一股强烈的猎奇心理,这种欲望可以冲破一切。
“但无论如何,木子美现象是不值得提倡的,它违背了这个社会的性文明。”朱教授说。
为了报复自己?
“我认为她的行为与性格障碍有点类似,背负着一定的社会报复心理。”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心理咨询门诊黄医生说。
黄认为,木子美的行为不同于露阴癖、偷窥癖等性变态疾病,从她的表现来看不能归入疾病一类,因为她的行为有很明显的动机。但从现象来分析,木子美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发泄,从临床心理学上说,这种心理是希望那自身经历对社会造成报复,通过这种报复来平衡自己的心理。而在报复社会的时候,她同时在报复自己。从精神健康角度来说她是异于常人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性 别:女
年 龄:25岁
籍 贯:广东
毕业院校:广州某大学
职 业:编辑
身 高:160cm左右
成名理由:性体验写作
16.066万,这是木子美的《遗情书》在昨日下午显示出的访问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遗情书》点击率翻了两倍有余———10月12日,这一数字还只是6.3309万;11月4日中午,这一数字不过是12.2万。
“摇滚乐手事件”后的木子美一夜成名。尽管过往的日记已被统统屏蔽,“慕名”前来的网民却有增无减。各地的写手在提及因“性”成名的女性时,已将璩美凤、周璇等人排到了木子美之后;一位社会学博士从出版商的角度分析说,“预计她将比卫慧更具投资潜力。”更有不少人对木子美的行为表示忧虑:“她这类人能获得幸福吗?”“她老了怎么办?她的下一代怎么办?”……
木子美之成名
木子美名气有多大呢?网友“董事长”曾这样形容:“自从某天她在《遗情书》里心血来潮用了几个字提了我一下,我的博客(网络日记)访问量迅速由个位数增加到4位数。博客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能有这么多人访问是可遇不可求的。”
《遗情书》与一夜情
大学毕业后的木子美曾在广州某小资读物开设个人专栏,文章内容以不同的性爱体验为主,在全国各地均拥有不少读者,其“小范围内的名气”由此得到突破,开始在更大的空间里崭露头角。
今年6月19日起,木子美也在中国博客中开辟了一个小空间,写起了可供大众阅览的日记,并把这些日记冠名为《遗情书》。
和她在杂志中所主持的栏目一样,“遗情书”的内容也以其性经历为主。
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
木子美是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的:“不需要工作时,会看看碟,上上网,或者去一些酒吧,碰到心仪的男人,可能会跟他聊聊天,喝喝酒,然后一夜情……因为不害怕,我轻易就能爱上一个男人,轻易就能跟他上床,轻易就能从他身边离开。”(引自其《城市画报》专栏文章)
她说,她只是在工作之余“有着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同时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将此中经历及细节写出来并公之于众。不过最早的《遗情书》尽管内容火爆,看客却远不如现在这样多,只是在小圈子里流行。
8月某日,木子美在《遗情书》中记录了其与广州一位著名摇滚乐手的“一夜情”故事。故事以白描的手法,将她与该著名乐人的性爱事件的大量细节再现在看客眼前,令人吃惊的是,这一次,她在日记中直呼该乐手的真实姓名,并对其性技巧和能力进行了描述。
正是这篇日记,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使木子美“一炮而红”!
木子美的这篇日记被迅速转贴到各大网站,又在网民间四处流传。在音乐界、传媒界及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据悉,后来躲到成都的该著名乐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大为光火,称完全未料到与自己一夜情的对象居然是个喜欢“自爆性事”的女编辑。
迫于压力,木子美曾一度关闭《遗情书》,不少日记也被迫删除。同时,她曾在广州某小资杂志上开设的专栏也被取消了。但过去的日记不见了,新的日记又源源不断地从她的笔下流出。
木子美之网评
一位母亲因为自己12岁的女儿迷恋上木子美的文章,好奇地跑到中国博客网看了看《遗情书》,结果没看几眼就再也看不下去,忍不住在评论栏中写到:“难道就没人管管这种不顾廉耻、伤风败俗的人吗!”其实感到愤怒和无奈的不止是这位母亲,不少平日显得宽容大度的有识之士也表示对此不能接受。
《遗情书》后近半数的跟帖都在对木子美展开各种谩骂及攻击。有的人在看了木子美的照片后,对木子美的长相大加讥讽;网易专门为此做了一个专题调查,在参加调查的1606人中,有1361人认为木子美的行为是“博出名的噱头 ”,只有197人认为这是“另类生活方式”;网友370211985 认为木子美“借此成名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她跟靠‘皇阿玛性骚扰案’出名的周旋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总体看来,与一年前本报推出《广州疑现性放纵隐秘群体》时人们对新闻主角云儿的反应相比,评论中不再单纯以唾弃声为主,赞叹其生活态度、钦佩其勇气、认为对此不必太过大惊小怪的意见占有相当比例。
网友buhui说:“一篇篇看下来,好看,写得也好。”buhui认为小木写的不仅仅只是性,“否则能一直吸引那么多人吗?———黄色小说看得多会觉得烦,但是木子写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看客A留言说:“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他价值观都不同,为何看不惯别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就肆意诋毁?”他说他用rss订阅了木子美,所以每天都像能看email那样看到木子美的blog。“她的blog虽有成人成份,可更多是有人性成分、真情成分。这个社会缺乏就是人性成分。人生短暂,就应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网友“救救我们的孩子”认为,人们有必要学会一种“尊重”的态度:“我也许不赞成你的做法,但我必须捍卫你的权利。”
还有不少人对木子美的行为表示忧虑:“她这类人能从自己的行为中获得幸福吗?”“她老了怎么办?她的下一代怎么办?”……
更多的“雄性动物”在评论版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试图与木子美有所发展。
木子美之专访
博得如此多关注的木子美,是如何看待因她而起的这场风波的呢?
我不想让人在日记里攻击我
11月4日记者致电木子美,木子美一听到“采访”二字,就烦躁起来:“希望你们不要写我,不要报道我了!我不希望媒体再来写我了!”
未待记者解释,她接着说:“我也是个记者,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采访我),以前我就是因为考虑到是同行,配合了很多媒体的采访,但现在我的私人生活受到了太多的干扰!现在很多人跑到我的博客(网络日记)上乱说,攻击我!我不想再配合了!”
“可是这一切是必然的呀,难道你在公开自己的日记时没有料到吗?”记者问。
“博客本来就是一个公开日记的地方,又不是我一个人在写,也不是我一个人公开。”木子美说:“我一开始只是写给我们那个小圈子的人看,根本没想过要让现在这么多人来看。现在我那里(指博客)已经太乱糟糟的了!”说着就准备挂电话。
记者紧跟着问:“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
“如果再这样,我会把我的日记关掉,谁也看不到!”
“你的文字和你写的内容决定了你的日记肯定会受到这样的关注,也肯定会有人攻击你———你真的会关吗?”
“我会这样考虑的!我为什么要让那么多无聊的人在我的日记上攻击我?”
趁着她口气有所缓和,记者接着问:“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的《遗情书》将在10月份出版,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还没弄好,过段时间我会把它出版的。”接着她向记者道再见。
11月4日,记者登陆中国博客网站时赫然发现,木子美的《遗情书》已然再度关闭,虽然当晚重新恢复写作,但和上一次(8月)一样,过去的内容已被紧锁。木子美说,她打算一直这样写下去,不过“如果烦了也可以不写”。
木子美之自我评价
从小到大我都是名人
木子美曾在接受同城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并不是一个“本来默默无名、一夜暴富”的人,早在大学时候,她就开始剃光头、搞行为艺术。她对这种状况的解释是“出名是我个性上的原因———我要和你不一样,你不做我做。”(接受《名牌》杂志采访语)
追根溯源,性早熟也许是木子美从小就与众不同的另一主因。据木子美在一篇专栏文章中自述:“我第一次有意识触碰自己的私处是在6岁,在另一同龄女孩的诱导下。”“第一次有意识摩擦自己的私处是在12岁左右,坐在椅子上,全身麻麻的,好像有股水要出来,很想让它紧压着什么……那时经常幻想有个连体婴儿般的男人,不分开。”中学时候的木子美开始表现出对异性的渴慕:“我给一个男孩每天写一封情书,然后放在传达室……”(据《遗情书》11月6日所记)。
有网友分析,家长的“开明”态度应该是木子美放纵自我的前提之一。
记者曾在木子美10月12日的日记中看到她与母亲的一段“精彩”对话:
“妈妈,要是某天有人在你面前说我的坏话,你不要难过。”
“我知道。”
“不管发生什么,你要坚强,万一有人采访你,你就说我是你的骄傲。”
“好,我很坚强的。”
“妈妈,因为出了这样的名,我更没法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了,我只能将自己的生活方式坚持下去。”
“嗯,别人问起我时,我还说你是个不喜欢被左右的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活得很惨?”
“没有啊,你快乐就好,身体没什么事吧。”
……
木子美十大惊世语录
1 关于婚姻
记 者:你会结婚吗?
木子美:有可能,如果有人向我求婚,我看了也合适,就会结婚吧!其实也可以把结婚当作行为艺术,趁我现在有点热的时候,结个婚制造一起事件也挺好玩的。
记 者:行,我把你这个消息发布出去,肯定会有人来找你的。假如结婚,婚后你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木子美:各自鬼混吧。
(接受某报记者采访)
2 关于防止心灵破碎
“我的态度是:荒淫无度的性行为尽量控制在物质技术能够发挥作用的层面,这是保证身体完好无缺,让你有机会后悔或继续享乐的前提;然后是心理上单纯地将性行为看成是它本身,它只是跟其他行为一样为人所需而设罢了,这是防止心灵支离破碎的途径。”
(摘自《遗情书》2003-11-6所写内容)
3 木子美的嚣张主张
“为什么木子美能这样嚣张:
她没有用性交换爱情、婚姻、金钱……
她没有用色相(因为她不可能)勾引任何男人……
同时她又很负责,让众人知道哪些男人跟她性交过。
她主张,女人们多给男人机会;她主张,取消妓女。”
(摘自《遗情书》11月4日所写内容)
4 关于长相守
“太多的起起落落,及时行欢,让我丧失了长相守的欲望。事实就是这样,你在我眼前时,我会是一束璀璨的烟花,只开放到你从我眼前消失。”
(摘自《遗情书》11月3日所写内容)
5 关于频频更换性伴侣
“快乐呀,当然还可以研究男人,每个男人都有不同的内容。 ”
(木子美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6 关于男人
“我重视男人的本来面目,那不是修身养性养成后的东西,或是可能随他身份变化的东西。所以有时候,我觉得男人脱了衣服都差不多。”
(接受《mangazine名牌》杂志采访时语)
7 关于爱情
“爱是做出来的,忽然觉得。如果在性交时无比相爱,算不算也是种爱情?比之虚无缥缈,它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我很陶醉过程中的一切,落下的窗帘和窗外的景色虽然都很平庸,但我却能联想到《情人》那部电影,梁家辉和“小杜拉斯”也是在下午。我们,真的想做完美的爱,虽然,实质是性交而已,但正因为还没有真正的感情纠葛,使得性交更具纯粹魅力。”
(摘自《遗情书》11月3日写与一位男人性交时的内容)
8 关于生活与男女关系
“不需要工作时,会看看碟,上上网,或者去一些酒吧,碰到心仪的男人,可能会跟他聊聊天,喝喝酒,然后一夜情……因为不害怕,我轻易就能爱上一个男人,轻易就能跟他上床,轻易就能从他身边离开。也因为我太轻易,男人们轻易就可以把我忘记。男女关系于我而言,就是直接地与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
(摘自木子美专栏文章)
9 关于伤害
“我时常有伤害感,但没有一把刀子插在胸口、徘徊不去的情况……我也伤害过很多人,就这样。我好像一直在玩一种极限游戏,很少和人平平淡淡地相处。”(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10 关于自己
“我是一个很自我的女人,一个独立的,尊重自我价值、自我存在的女人。我要的是自由,时间,健康,机会。”
“我的‘正’表现在引诱男人后,有一个研究者的态度,就像以前研究妓女的人会深入到这个阶层里去……(目前)男人研究女人的书很多,女人研究男人的实际经验太少了,这是值得去做的,希望那些被我研究的男人不要生气。”
“我的‘邪’表现在我老去诱发男人的邪恶。”
(接受媒体采访时语)
社会学专家:互相玩弄不是男女平等
我们不难想象,假如木子美“风波”发生在十年前,情形会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暨南大学从事社会学研究的马秋枫教授——
多元价值观是生存土壤
在分析木子美“风波”时,马秋枫教授说:“这种情况的出现本来很正常,这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马教授认为,这是社会性观念越来越开放的结果。在这样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社会中,只要没有深层问题,如犯罪,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活法,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而无需担忧受到生存威胁。“正是如此,木子美才能这么做,也敢这么做。如果这些事发生在十年前,她就会受到很大的社会压力。”
男女平等应是互相尊重
在性面前,男女平等。木子美多次这样解释自己开放的性行为。正因为如此,许多女性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对她表示理解和肯定,包括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恰恰相反的是,男性却多数对她嗤之以鼻。
在对待木子美的态度上,男人之所以感到愤怒,是因为他们的权威受到挑战。马秋枫教授说,“在人类历史上,纵欲往往是男性的特权。但是,木子美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追求平等,但利用身体来追求男女平等并不值得提倡。”马教授认为,木子美和男人的性只是一种互相玩弄的关系,而男女平等的概念应该是互相尊重。
“实名制”造成不良影响
木子美之所以迅速成名且备受争议,原因之一是她的日记不但大胆直白,还公开使用对方真实姓名。马秋枫教授认为,一方面,木子美公开性爱对象姓名也有其社会积极性的一面,她打破了一部分人的阴暗心理,也就是那种表面正义、实际上男盗女娼的遮遮掩掩的男女关系,对于某种社会关系会产生冲击。但另一方面,性爱是一种双方自愿的隐私行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具有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这种不顾别人需要和感受,单方面随意公开的的行为,将引发个人信任危机。如果这种行为扩展开来,也会对社会中契约和合作关系造成不良的影响。
这是一种时尚文化
“木子美现象是一种时尚文化”,马秋枫教授最后指出,时尚文化总是变着花样来,以标新立异、离经叛道的行为通过炒作后来吸引社会关注。木子美通过写“性”引起年轻人的关注已非创举,她之所以再次成为焦点,只是因为她更加直白,没有文学包装,并利用了网络媒体,满足了年轻人的好奇心。她的“实名制”也满足了一定人群的窥私欲。
时尚文化一定要炒作、包装,因此一定时期内会成为关注点。但她始终不会成为一种主流文化,更不可能成为一种思潮。(方夷敏 夏令)
法律专家:公布他人姓名侵犯隐私权
许多读者对木子美的行为提出了疑问:她与多位男士发生性关系,将性爱的详细过程公布在网络上,并对一些人指名道姓,她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记者特别采访了有关法学界人士。
和多名异性发生关系不违法
广东商学院的法学副教授魏秀玲说,目前我国的法律对和多位异性发生性关系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木子美的行为属于个人的私生活,不构成违法犯罪。虽然有一些男性是有家室的,但是《婚姻法》规定构成重婚罪必须是明知他人已经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木子美并没有和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多是一夜情,所以并不构成重婚罪。
公布他人姓名侵犯了隐私权
广州伯方律师事务所的陈敏律师认为,根据《刑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作者在互联网上指名道姓地将其与他人之间的性生活的细节公布于众,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不真实的,且情节严重,将构成诽谤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公布的情节是真实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按照正常人的理解,性生活属于个人隐私,人们一般不愿意将其公开。
网站的经营者也应负相应责任
魏副教授说,网站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审查传播内容的合法性的责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其允许如此明显违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文章在网上传播,肯定是违法的。而且网站有牟利的性质,所以网站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魏教授还告诉记者,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对淫秽物品的范围做了界定: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书籍、报刊、抄本等。木子美对做爱过程的具体描写,以性爱日记的形式在网上传播,并且多次、经常性传播,传播对象人数众多,对社会影响面大,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杜宇轩)
心理专家:是猎奇还是报复?
乐于跟男人一夜情,乐于把一夜情的经过甚至细节公之于众。木子美的这些行为的确“另类”。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另类”?性学专家和临床心理医生对木子美各有见解。
可能跟生理有关
广东省性学会副会长,著名性学专家朱嘉铭教授在看完本报有关木子美的报道和网上相关资料后说:“木子美现象可以透过两个层面来分析,其一是她并不乐于这样做,只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其二是她乐于这样做,这可能与生理有关。”
朱教授说,如果木子美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她的行为实际是为了出名,为了引起媒体的关注,只不过她所选择的玩世不恭的手段比较“酷”,但这种“酷”的背后却是深层次的痛苦。相反,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木子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那么有两点值得怀疑:一是她体内很可能雄性激素分泌水平过高,导致性亢奋;二是她有一股强烈的猎奇心理,这种欲望可以冲破一切。
“但无论如何,木子美现象是不值得提倡的,它违背了这个社会的性文明。”朱教授说。
为了报复自己?
“我认为她的行为与性格障碍有点类似,背负着一定的社会报复心理。”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心理咨询门诊黄医生说。
黄认为,木子美的行为不同于露阴癖、偷窥癖等性变态疾病,从她的表现来看不能归入疾病一类,因为她的行为有很明显的动机。但从现象来分析,木子美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发泄,从临床心理学上说,这种心理是希望那自身经历对社会造成报复,通过这种报复来平衡自己的心理。而在报复社会的时候,她同时在报复自己。从精神健康角度来说她是异于常人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