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国内登记结婚的时候,用的是加拿大护照号码作为身份证。 现在已经换了新的加拿大护照。 在国内税务所办理房子有关的手续的时候,被要求提供护照关联证明,就是证明新老护照号码不同,但是持有人是一个人。
我已经找了加拿大律师做了公证, 省认证办公室认证了,马上去中国领事馆进行认证。 我的问题是:
1: 做完了领事馆认证,还要对公证内容进行翻译公证吗?(英文到中文)。 如果需要,可以找安大略省翻译协会认证的翻译进行翻译,(英文到中文),这个相当于公证翻译吗? 国内会承认这个翻译吗?还是必须回国找国内的公证处做译本公证?
2: 事馆可不可以做新老加拿大护照的关联证明?
谢谢!!
我已经找了加拿大律师做了公证, 省认证办公室认证了,马上去中国领事馆进行认证。 我的问题是:
1: 做完了领事馆认证,还要对公证内容进行翻译公证吗?(英文到中文)。 如果需要,可以找安大略省翻译协会认证的翻译进行翻译,(英文到中文),这个相当于公证翻译吗? 国内会承认这个翻译吗?还是必须回国找国内的公证处做译本公证?
2: 事馆可不可以做新老加拿大护照的关联证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