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书是安大略省人权委员会出的。大概包括:大多地区教育局(就是现在的多伦多教育局)和其属下(西南教育局)公开道歉信,还需赔偿经济损失和搬迁去渥太华教育局的搬家费,教育局要把判决书概要公布在教育局属下所有学校的布告栏里,整顿雇人制度.保证用人多元化,一年内,任何他符合要求的校长职位招聘启示,还需要通知原告。哇,教育局损失惨重啊。
看上去那时这个校长就已提倡英法双语,但看来在多伦多教育局不得赏识。才搬迁到渥太华教育局的。如果那时候被重用了,也许多伦多现在还会多出几所公立全程双语学校,也说不准呢。
判决书下来的时候是1999年,而不公平事件发生在1988年,11年,这也太长了吧?
看上去那时这个校长就已提倡英法双语,但看来在多伦多教育局不得赏识。才搬迁到渥太华教育局的。如果那时候被重用了,也许多伦多现在还会多出几所公立全程双语学校,也说不准呢。
判决书下来的时候是1999年,而不公平事件发生在1988年,11年,这也太长了吧?